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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規的定義

《弟子規》原名《訓蒙文》, 原作者李毓秀是清朝康熙年間的秀才。 以《論語》“學而篇”第六條:“弟子入則孝, 出則悌, 謹而信, 泛愛眾而親仁。 行有餘力, 則以學文”的文義以三字一句, 兩句一韻編纂而成。 分為五個部分, 具體列述弟子在家、出外、待人、接物與學習上應該恪守的守則規範。 後來清朝賈存仁修訂改編《訓蒙文》, 並改名《弟子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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