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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病孕婦要暫緩懷孕

婦女帶病妊娠, 不僅對本人有害, 可使病情加重, 而且還會危及胎兒。 不過, 也並非所有的慢性病人都不能妊娠。 因為, 有些慢性病短時間不能治癒, 但經過合理、恰當的治療, 待病情好轉後, 也可以妊娠。

這些疾病主要有:

貧血:貧血糾正以後才能受孕

高血壓:在受孕前應把血壓控制在允許的水準, 注意孕期檢查, 經常測量血壓, 並提防妊娠中毒症的發生。

腎臟病:嚴重的腎臟病均不宜妊娠。 症狀較輕且腎功能正常者, 經醫生允許可以妊娠, 妊娠後也應警惕妊娠中毒症的發生。

肝臟病:對於遷延型慢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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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病情輕微、肝功能正常, 病人年輕, 體質又好, 經過適當治療, 也可以妊娠。 但在妊娠後, 應堅持高蛋白飲食和充分休息, 加強孕期監護。

糖尿病:一般情況下, 糖尿病人不宜妊娠。 但如屬於輕型, 不用胰島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 體質也好, 可以在正確治療控制好尿糖和血糖的情況下受孕。 孕後要加強產前檢查和自我保健, 飲食控制更應嚴格些, 並要取得醫生的指導。

心臟病:所有的心臟病人必須經醫生同意後, 方可妊娠。 有些心臟病人還需要應用一些藥物, 甚至必須在醫院住院接受治療和監督, 不可大意, 整個孕期應取得醫生的指導。

膀胱炎、腎盂腎炎:這兩種是婦女常見病, 必須經過徹底治療, 待治癒之後才能妊娠。

陰dao炎:黴菌性陰dao炎會使胎兒在分娩過程中感染上黴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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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 患有黴菌性陰dao炎的婦女, 應在治癒之後再受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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