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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齡腦癱兒童訓練內容

由於患兒處於發育中, 月齡和年齡不同, 症狀表現不同, 故應將正常兒童和患兒發育程度進行對照, 結合異常姿勢和運動情況, 制定出合適的康復目標, 運用手法訓練。

嬰兒早期的訓練:生後3~4個月或6~9個月前, 以促進正常發育為主, 同時採用鮑依他(Vaclov Vojta)氏法, 和波巴斯(Bobath)法。

嬰兒及幼兒期的訓練:腦癱症狀顯露, 但攣縮和變形尚未形成, 為治療關鍵時期, 除上述的治療方法外, 還要在日常生活動作護理中, 注意防治畸形。

幼兒期以後的訓練:主要為功能訓練, 因為腦癱症狀幾乎固定了, 拘縮變形等已經產生, 功能障礙也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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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一面繼續進行運動功能訓練, 一面配合裝具, 靴, 杖, 椅子, 輪椅等進行療育。 重型者可配合矯形手術。

年長兒訓練:對每個小兒的功能提高, 教育, 社會, 職業培訓等各領域的適應, 以及交通手段, 居住條件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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