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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足部的保健不能忽視

懷孕加重了心臟的負擔。 由於子宮的增大提高了橫膈, 90%的孕婦有功能性的心臟雜音, 平均每分鐘增加10—15次心跳, 心搏出量也增加25%—50%。 被稱為是人體第二心臟的腳, 在懷孕後的負擔也不輕。 首先要支持增加的體重(10—14.5千克)脊椎前彎、重心改變, 懷孕末期由於鬆馳素的分泌、頸、肩、腰背常常酸痛, 腳更不堪重負, 足底痛時有發生。

懷孕三個月後要穿寬鬆、舒適的鞋、前後留有1釐米餘地。 鞋底防滑、鞋後跟以2釐米為好。 孕婦的腳容易浮腫, 最好選擇柔軟天然材質的軟皮或布鞋, 可有效減少腳的疲勞。 合成革或不透氣的劣質旅遊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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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使浮腫加重, 鞋底滑, 跌跤的可能性大。

懷孕後腳痛還有一種原因是平足。 平時無症狀, 孕期的生理變化往往使平足加重。 人體的足弓由橫弓和縱弓組成。 橫弓在足底的前部, 內側縱弓較多, 外側縱弓較少。 足弓正常時, 站立和行走主要由第一、第五蹠骨頭和跟骨負重, 孕婦常因為體重增加, 使維持足弓的肌肉和韌帶疲勞, 不能維持正常足弓。 足操有助於預防, 而矯形平足鞋墊就是治療了。 這是根據個人足形, 由變壓泡沫做成鞋墊來矯治。 其材質近似人體結締組織, 幫助足弓均勻分散和承擔體重。

如何選雙合適的孕婦鞋?

一般的狀況下, 人類雙腳的體積與形狀在一天之中或多或少都會有一點點不同, 而這個變化在人類足部軟組織當中算可被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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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這個變化量是在可忍受範圍內但是, 可忍受範圍的決定又與可忍受時間相關, 簡單的說, 時間越短可忍受範圍越大, 時間越長可忍受範圍越就越小了。 因此, 在平均一日的著鞋時間的狀況下, 腳部圍度或稍為肥度的最佳可忍受範圍為3-5mm。

孕婦的雙腳是一個比較複雜的狀況, 有著許多生理性的變化, 一天當中的腳部圍度變化(腫脹)量在10-25mm之間, 遠遠超過人類雙腳的可忍受範圍。 而孕婦腳型的變化僅止於圍度(肥度)的變化, 腳長的變化量則是隨著體重(即坐姿、站姿及走姿)的有無而改變, 坐姿與站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4-7mm, 站姿與走姿的平均變化量約為3-6mm。

因此, 孕婦在懷孕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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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懷孕末期的三個月間, 孕婦專用鞋的需求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選擇孕婦鞋的尺碼應該注意以下的幾個原則:

(1) 鞋類尺碼依腳長而定, 必須注意坐姿、站姿及走姿之延伸量, 約比腳長多出10mm。

(2) 選擇圓頭且肥度較寬, 鞋面材質較軟的鞋子。

(3) 鞋型選擇上開式, 即系鞋帶式或魔術黏貼帶式較佳, 其次可以選擇有鬆緊帶或可調整寬度的鞋類款式。

(4) 懷孕十個月間, 可分前期(0-6個月)及後期(6-10個月)換穿不同的鞋子, 即孕婦前段鞋與孕婦後段鞋, 而孕婦後段鞋宜選擇具有足跟杯墊(heel cup)的保證裝置。

(5) 選購孕婦鞋要注意鞋跟高度, 理想的鞋跟高度為:15-30毫米, 平跟的鞋子雖然可以接受, 但是隨著孕婦體重的增加及步能重後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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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產後往往會帶來足底筋膜炎等腳跟部位的不適。

(6) 最後, 鞋底要選擇耐磨度好且止滑性較佳(如雙密度PU材質)的大底。

以上為一般性選購孕婦鞋要注意的地方, 如已經產生懷孕末期的異常症狀, 則必須與醫師診療配合其他鞋類特殊裝置處理。

孕婦穿鞋要注意什麼?

很多婦女懷孕3個月左右, 腳趾即開始浮腫;孕6個月左右, 腳浮腫更明顯;在分娩前夕, 腳和腿的浮腫相當突出。 因此, 孕婦走起路來難以掌握身體平衡。 為了做好孕期保健, 婦女懷孕後在穿鞋時應注意:

1、鞋跟要低些婦女懷孕3個月後, 應穿行走比較方便的鞋, 最好穿後跟高度在2釐米以下的鞋。 因為鞋跟過高會增加孕婦腰和腳的負擔, 加劇孕婦的腰痛。

2、材料要輕便婦女懷孕後宜穿寬鬆、輕便、透氣性好的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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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穿合成皮鞋和尼龍鞋, 以防因穿不透氣的鞋加重雙腳浮腫。

3、尺寸稍大點雙腳浮腫比較嚴重和懷孕6個月以上的孕婦, 要選擇比自己雙腳稍大一點的鞋, 但也不要過於寬鬆, 以防走路時不跟腳。

4、需防滑孕婦穿的鞋應有防滑性, 宜選用有彈性、又柔軟的材料做的鞋, 以防走路時跌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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