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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產後患抑鬱症訴離婚 稱懷胎8月丈夫讓其擠公交產檢

稱丈夫長期對自己及家人漠不關心, 致使自己患產後抑鬱症四年未愈, 王某將丈夫劉某起訴至法院, 請求判令離婚。 記者獲悉, 日前, 密雲法院審理了此案。

原告王某訴稱, 她與劉某與2010年登記結婚, 雙方婚前缺乏瞭解, 婚後劉某長期在外工作, 對她漠不關心, 在外工作不順心還回家打罵原告。 甚至在她懷孕七八月大時都不捨得讓她打車而是要求自己擠公車去產檢。 王某稱, 2012年她生下女兒後, 由於被告仍舊對家庭漠不關心, 且繼續將她作為情緒發洩對象, 動輒打罵, 自己為此患上了嚴重的產後抑鬱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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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持續了四年未痊癒。 原告稱其病情嚴重到自己在家帶小孩都必須將家裡的尖銳物品如刀叉、剪刀等藏起來, 生怕自己控制不住傷及孩子。 原告認為雙方感情已經破裂, 故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開庭審理時被告劉某承認工作不順心時確實會打罵原告, 但是原告患上抑鬱症, 是因其系獨生子女, 產後自己長期在外工作, 對其關心不夠, 導致其有心理落差。 被告稱自己辛苦工作也是為了養家, 自己的工資每月都如數交給原告了, 其對原告還有感情, 希望原告給自己一次機會。 被告為表真誠, 給原告寫了三份保證書:一是保證管理好自己的情緒, 按時服藥治療, 不再打罵原告;二是保證如因自己原因導致離婚, 將自願放棄女兒的撫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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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將自己所有財產贈與女兒;三是保證今後關心愛護原告及家人, 與原告共同努力創造幸福和諧的家庭。 目前, 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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