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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未婚懷孕者最小12歲 自理能力差難擔責任

      5月13日是母親節, 香港近年出現一群缺乏經濟及自理力的年輕媽媽, 并有上升趨勢。

據報道, 協助未婚懷孕的機構母親的抉擇, 于2011/2012年度收到相關的求助個案逾3000宗, 按年升近1成, 多年來的平均年齡只有14歲, 最年幼的更只有12歲。

未婚懷孕年輕化, 性健康知識亦不足, 有社工指, 有求助者懷胎8個月始知“有了”, 亦有年輕人生育后患抑郁, 稱想扼死嬰兒, 需轉介精神科。

“母親的抉擇”行政總裁Alia Eyres(艾利雅)上月初正式上任, 現年34歲的她, 9歲已在機構做義工, 亦見證機構成立25年以來, 未婚懷孕及所衍生的種種問題, 一直未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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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機構提供的數字, 2011/2012年度未婚懷孕求助個案達3066宗, 按年升8.6%;其中收到相關求助電話有2836個, 按年升10.6%;而在進行跟進輔導的個案中, 18歲以下個案更占27%。 而根據機構以往的數字, 未婚懷孕者多選擇自行撫養嬰兒, 但為數不少亦會選擇墮胎, 或讓孩子予人領養。

Alia在香港土生土長, 她感嘆道, 香港經濟繁榮, 惟學校、家長對性教育卻顯得保守, 對學生正確認知幫助不大, 以致年輕人未婚懷孕個案上升;她亦擔心, 有年輕人貿貿然北上墮胎, 易有生命危險。

她說, 機構過往求助者平均年齡14歲, 年紀最輕只有12歲。 剛誕下17個月大的孩子的她, 呼吁少女要自愛, 關鍵時刻要懂得說“不”。

事實上, 隨著香港年輕人性觀念愈來愈開放, 未婚懷孕個案趨升的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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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孕者亦有年輕化現象。 香港青少年服務處大埔及北深宵外展社工黃姑娘指出, 以往接觸的最年輕未婚懷孕者約15、16歲, 近年已降至14歲, 多數來自基層或單親家庭。

她說, 年輕人性觀念開放, 但性健康知識貧乏, 如有本身體形較豐滿的個案, 懷胎8個月后, 才知自己“有了”, 最終需生下孩子, 由母親幫手養育, 學業亦因此中斷。

她坦言, 未婚懷孕會對年輕少女造成身心傷害, 如有少女男朋友不顧而去, 加上“湊”嬰兒的壓力, 致情緒受困擾。 黃舉例, 有個案因此患有抑郁。 她指“有女孩上母嬰健康院, 哭訴晚晚聽孩子哭, 受不了, 想扼死BaBy, 需轉介精神科。 ”

黃認為, 香港學校應對安全性行為教育, 持更開放態度, 家長亦要自小與孩子討論有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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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特區政府統計處及衛生署數字, 10年18歲以下未婚產子少女有118名, 而18歲以下未婚墮胎者有305名, 兩者均有輕微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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