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流產>流產治療>正文

過期流產的中醫治療

過期流產, 亦稱稽留流產, 祖國醫學稱之為胎死不下、胎死腹中, 指胚胎死亡而仍稽留于宮腔內者。 一般規定胚胎停止發育后2個月未自然排出者, 稱為稽留流產。 此病應特別重視, 此常可發生大出血不止, 以致造成陰血暴亡, 陽無所附, 陰陽離決之危象。 因此, 一旦見腹痛出血加重, 勢有不可留者, 應盡快清除宮內殘存物。 故本病的治療, 以逐瘀去胎, 或刮宮術去胎, 或引產術去胎, 或按產科處理。 即使出血不多, 但難以確定胎塊是否排盡, 亦當按墮胎不全處理。
1.病因病機
由于腎虛、氣血虛弱、血熱或七情所傷,
Advertisiment
或飲食不節, 外傷等因素, 使胎死腹中, 而又因胎盤胎膜與宮壁黏著過牢, 或宮縮乏力, 不能將死胎排出體外而稽留于宮腔。
2.辨證施治
(1)臨床表現:曾經有先兆流產的癥狀, 妊娠反應及胎動消失, 陰☆禁☆道或有少量暗紅色液體流出, 子宮小于妊娠月份, 有時出現口臭, 惡心, 腹部脹滿, 小腹發涼, 面色青暗, 口唇尤著。 舌質紫暗, 脈沉澀。
(2)主證分析:由于胎死腹中, 阻滯胞宮, 故妊娠反應及胎動消失, 子宮小于妊娠月份;淤血內阻, 氣機不暢, 故腰腹脹滿, 陰☆禁☆道流血, 小腹發涼;胎死血淤, 淤久腐臭上蒸脾胃, 故口臭, 惡心;血瘀經脈流通不暢, 故唇暗, 舌紫, 脈沉澀。
(3)治療原則:以下胎為主, 佐以益氣, 行氣活血祛瘀。 但限于停經時間較短, 子宮較小者。 若停經月份較長,
Advertisiment
子宮超過二個月妊娠大者, 以引產為宜。
(4)單方驗方用藥:救母丹合脫花煎加減。 人參9克、當歸1 5克、川牛膝1 5克, 川芎1 2克、車前子9克(包煎)、肉桂6克、益母草30克、厚樸9克。 若肢腫、胸悶, 苔厚膩者加蒼術12克、陳皮9克、:胸脅少腹脹滿者, 加元胡9克、枳殼9克。
相關用戶問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