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的發生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點的階段(未分化階段)——動物的運動細胞和感受細胞還沒有分別出來, 運動和感受性是完全結合在一起的, 如單細胞動物。
線的階段(一維階段)——動物有了某種可分別的感受性。 但這種感受作用大概是孤立的, 還沒有構成某種中樞。 許多種低級動物大概就是這種情況。
面的階段(二維階段)——暫短時間和有限空間有聯繫的感受。 這種動物在每一時刻的感受作用仿佛形成了一種或簡單或複雜的一個面。
體的階段(三維階段)——感受性變成了感知覺。 形成比較複雜的立體性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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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個體從胚胎開始的發展過程, 大致重複了動物意識發展的過程。
例如剛剛誕生的嬰兒, 刺激他任何一個部位, 他都用全身動作來回應, 說明嬰兒開始可能處在二維到三維階段。
那麼, 意識與思維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有了胚芽狀態的思維, 也就有了初步的意識?
維果茨基認為:“思維的發展對於整個意識結構與心理機能的全部活動有著中心的意義。 ”
潘菽指出, “由於有了思維活動, 人類的整個認識活動也就獲得了屬於人類的認識活動的性質, 換言之, 就成為意識。 ”“在人類的種族發生過程中, 在其個體的發展過程中, 如果能確定在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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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識是由各種心理機能所構成的系統。 維果茨基認為:“意識一開始就是某種整體。 就像機體決定機能一樣, 意識決定著系統的命運, 必須用整個意識的變化去說明任何機能間的變化。 ”田意識由機能結構(心理形式)和意義結構(心理內容)組成。
因此我認為意識是一種“預設”(心理的意向和認識的結合。 處在最高層次是動機、目的), 這是動物所沒有的。 我理解, 在意識這個系統中思維是中心。 我們要探索意識的生成, 就必須研究以思維為中心的整個心理系統。
但是, 意識為什麼使人成為主體?意識和自我意識之間是什麼關係?應該說主體的生成表現為主體意識(自我意識)不同層級的覺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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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到, 主體形態是在實踐中獲得的, 經過身體的我、精神的我, 社會的我幾個方面的發展, 主體將會逐步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