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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解答:孕婦B超檢查何時做

自1958年B超第一次應用於臨床已近50年了, B超檢查的安全性已得到肯定, 理論上高強度的超聲波通過它的高溫及對組織的腔化作用, 可能會對組織有損傷作用, 但事實上醫學上使用的B超檢查未能證實有過不良的生物效應。

由於在醫學上診斷用的B超是低強度的, 低於94毫瓦/釐米3, 對胎兒是沒有危險的, 直至目前也從未有過B超檢查引起胎兒畸形的報導。 不過這並不意味妊娠期可以隨意地做, 認為做多少次也無關是錯誤的。

從檢查的必要性及經濟角度來說, 必要的正常妊娠檢查不超過二次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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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檢查在妊娠18~20周, 這個時候胎寶寶已有雛形, 這次檢查的重點在於排除真正的胎兒外畸形, 所以是一定要做的一次檢查。 >>>>>孕婦日常生活應該如何防輻射

多數婦產科大夫都不主張18周以內的孕婦做B超, 尤其是在懷孕12周以內。 但是, 如果孕婦在早期出現令人揪心的情況, 如陰☆禁☆道流血、突然腹痛, 借助B超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有無異常妊娠像宮外孕或葡萄胎, 則是最直接和可靠的手段, 積極配合醫生的檢查是明智的做法。

而第二次檢查, 可以做, 也可以是必要時才做, 在妊娠後期瞭解胎兒生長發育情況, 羊水狀況及胎盤有無異常等。 >>>>>孕婦280天孕產檢查時間表(圖文)

如果妊娠不正常, 就需根據病情, 決定B超檢查的次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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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羊水過多時, 可能要在治療前後, 經常重複測量羊水量, 又如妊娠超過40周後, 可能需要1~2次/周B超檢查, 測量羊水量及評估胎兒在宮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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