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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生病一定要去婦產科嗎?

對個人常使用的藥物, 是否可成為准媽媽處方, 必須完全熟悉也是專科醫生的責任。

准媽媽生病時, 除了已知或正在治療中的疾病外, 可先看婦產科作初步的檢診, 有必要時再轉診至各專科醫生做後續診斷和治療。

大致上, 准媽媽若發生感冒、尿道炎、膀胱炎或不明原因的下腹痛, 可以先找婦產科醫生檢診。 若發生氣喘症胸悶, 應找胸腔科醫生;胃酸逆流、胃痛或上腹痛應找腸胃科醫生:外傷則找外科醫生;皮膚嚴重起疹、劇癢則找皮膚醫生;牙痛請找牙醫生;疑似關節脫臼及骨折請找骨科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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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如果沒問過醫生就吃了藥, 應該怎麼做呢?

有些孕婦孕期吃過藥, 始終擔心會影響孩子, 為了寶寶的安全起見, 最終選擇了做人流。 令人遺憾的是, 從此以後她再也不能生育了。 事後回想, 當時要是把寶寶留下來, 說不定如今寶寶也未必有事。

據統計, 孕婦最容易患的疾病就是感冒。 很多孕婦因害怕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而不敢用藥, 最終引起高燒或其他併發症。 但事實上, 高熱、缺氧和休克等還都可能嚴重影響胎兒, 導致流產、早產、死胎或先天異常。

市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杜文民博士認為, 在停經10天內用藥問題不大, 不必恐慌;在三個月內胚胎發育較快, 對藥物很敏感, 最好別用;在三個月以上就好些。 李主任提醒, 如果遇到孕期誤服藥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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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儘早到大醫院產前診斷中心, 將詳細的服藥時間和服藥數量提供給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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