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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用藥應遵循哪些原則

用藥一直是准媽媽們避諱的事情, 會擔心用藥會對胎兒不好, 常常就是有病也不去用藥咬著牙硬忍著, 但是萬事都是一分為二的, 孕婦用藥雖然有一定的風險, 但也不是完全無益, 有些疾病本身會對胎兒、母親產生影響, 這個時候就需要去醫院就診, 詢問醫生的建議, 合理用藥才是。 接下來小編就介紹一些安全用藥的原則。

孕婦安全用藥遵循五大原則

1.准媽媽們最要注意的就是不能隨便使用非處方藥, 要請教醫生, 不能自行服藥;

2.選擇藥物時要選對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3.非病情需要, 最好不要在妊娠早期時服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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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藥要儘量按最少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 切不可盲目大劑量、長時間用藥。

4.如果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 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近的安全藥物, 這樣寶寶和媽媽都可以治療:

5.不管什麼時間段用藥, 都應該詳細閱讀說明書, “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用”的藥儘量不用。

孕婦用藥對胎兒的影響

醫學上根據藥物對胎兒的毒性作用, 將其分成5大類。

1.A類和B類藥物 對胎兒未見有明顯的的致畸和毒性作用,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維生素B族、維生素C、葉酸、維生素E。 許多人把維生素當成安全藥、營養藥, 但維生素能致畸胎則往往被人們忽視。 維生素A可破壞胎兒軟骨細胞導致骨路畸形、指趾畸形、齶裂、眼畸形、腦畸形;維生素D使胎兒血鈣增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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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致胎兒智力發育低下。 據報導, 孕期內大量服用維生素C、B也可致畸胎。 因此, 即便這些看似安全的藥, 孕婦應用時也要掌握適應症和劑量療程。

2.C類藥物 經動物實驗證實對胎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 但在人類因為無對照試驗, 在懷孕期間應該謹慎使用的, 屬於這類的藥物有很多, 如雷米封、利福平、慶大黴素、心律平以及阿斯匹林等等;

3.D類和X類藥物 在動物實驗和人類均有明確的致畸作用, 這類藥物尤其是X類藥物, 在懷孕期間應絕對忌用, 簡單分類為:

① 抗生素最為多見, 有氯黴素、四環素、鏈黴素、卡那黴素、慶大黴素、新黴素、灰黃黴素、制黴菌素、克黴陛、多粘菌素E、多粘菌素B、萬古黴素、磺胺類、利福平、雷米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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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四環素為例, 常規劑量就可致胎兒牙齒、骨路發育不良、牙釉質缺損、灰色牙、棕色牙或黃色牙及短肢畸形、先天性白內障等, 大劑量還可誘發致命的肝脂肪變性。

② 解熱鎮痛藥如阿斯匹林、非那西丁, 孕婦用後很可能造成胎兒的骨路畸形, 神經系統或腎臟畸形, 有的導致新生兒溶血引起頭部血腫等出血傾向。

③ 鎮靜安眠藥如安定可引起胎兒先天性畸形;眠爾通致胎兒發育遲緩, 先天性心臟病;巴比妥類引起指趾短小、鼻孔通聯。

④ 激素類如雌激素造成上肢短缺, 女嬰陰☆禁☆道腺病, 男嬰女性化。 孕激素可造成女嬰男性化, 男嬰尿道下裂。 考地松可致無腦兒、兔唇齶裂、低體重畸形。 甲狀腺素也可致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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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降糖藥如優降糖、達美康、甲苯磺丁脲等可導致胎兒畸形或死亡。

⑥ 抗瘧疾藥如奎寧、氯奎、阿的平等可導致胎兒先天性耳聾、神經損傷及血小板減少。

⑦ 抗癌藥環磷醯胺導致四肢缺損、齶裂。

⑧ 抗精神病藥氯丙嗪會造成視網膜病變。

⑨ 抗癲癇藥苯妥英鈉致手指畸形、胯裂;抗過敏藥撲爾敏、苯海拉明能引起肢體缺損。

⑩ 避孕藥能造成胎兒先天性心臟病及肢體短缺。

當然, 藥物對胎兒的致畸或毒性作用, 除了藥物本身的毒性作用外, 還與用藥時的懷孕天數和用藥的劑量及持續用藥的時間有關。 一般來說, 受精卵形成後的最初2周, 醫學上稱為“胚囊期”, 此期主要是細胞處於分裂和增殖期。 在此期間受到毒性物質如藥物的影響, 往往引起胚囊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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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流產。 從懷孕後4周(從末次月經的第一天算起), 胚胎開始進入器官分化形成階段, 至懷孕第12周, 胚胎的器官分化基本完成, 如在此期間藥物以及不良環境因素等往往可造成胎兒的畸形。 懷孕12周以後, 受藥物或其他不良因素的影響, 主要是引起胎兒生理功能的異常。 此外, 懷孕期間使用藥物的劑量和用藥持續的時間亦是影響胎兒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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