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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妊娠超期危害大

在臨床上, 婦女懷孕超過了42周, 統稱為“超期妊娠”。 然而, 有很多人認為胎兒在母親腹內多待幾天好處多多, 這種說法完全是錯誤的。 簡單地講, 胎兒在母體內, 主要依靠胎盤供給充足的營養, 由此獲得生長發育的基本條件。 胎兒出現超過產期的情況, 已違背了事物發展的客觀規律, 屬於不正常的現象, 容易導致胎兒畸變, 影響胎兒健康。

為了方便人們掌握妊娠不同階段的特點, 專家們將妊娠期全過程分為三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妊娠期, 共3個月, 即妊娠12週末以前, 稱為“早期妊娠”;第二個時候是妊娠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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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個月, 即妊娠13~27周, 稱為“中期妊娠”;第三個時期是妊娠後期, 共3個月, 即妊娠28周以後, 稱為“晚期妊娠”。 如果懷孕到了42周, 仍不見胎兒的動靜, 屬於“過期妊娠”。

過期妊娠, 民間稱之為“懶月”, 指妊娠超過預產期2周以上(妊娠294天以上)仍未臨產。 最新的研究表明, 發生過期妊娠與胎盤退行性變化有密切的關係。 胎盤硬化, 出現血管梗塞, 使胎盤流量減少, 直接影響胎兒營養供給, 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方面胎盤功能減退, 不僅破壞了胎兒宮內整個生活環境, 還直接影響胎兒正常生長對營養和氧氣的需求, 不利於優生;另一方面超過了妊娠期, 由於子宮缺氧, 使羊水量減少, 不利於分娩, 可能造成難產, 從而產程延長。

控研究證實, 正常的胎盤的壽命為2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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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期了則衰老, 發生退行性變化, 血栓形成。 臍帶含氧量30周時為14%, 43周時只有8%, 這樣必然會引起胎兒缺氧窒息。 過期妊娠, 引起胎兒窒息死亡者為足月的2!4倍, 且隨著過期時間的延長而遞增。 43周的嬰兒死亡率是足月兒的2~4倍, 44周就增至3~7倍, 52周100%死亡。

在妊娠後期, 孕婦除了定期做好產前檢查外, 每天堅持早、中、晚用手指刺激乳☆禁☆頭各1次, 可以有效地減少過期妊娠, 有助於順利分娩。 超過預產期應及早住院進行觀察, 必要時應進行催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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