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掌握小孩子的用藥量

藥物達到一定劑量之後才有治療作用, 而能起到治療作用的最小劑址稱為最小有效量。 如果藥物劑且繼續加大, 到一定程度會發生中毒, 而能夠造成中毒的最小劑盤稱為最小中毒量。 平時用藥物治療疾病所採取的荊裡就是比最小有效且大而比最小中毒裡小的藥是, 通稱為治療最。 藥物的治療址有一個範圍, 如果這個範圍大, 藥物應用就比較安全, 如紅雄素、阿斯匹林等, 如果這個範圍小, 即最小有效址和最小中毒最比較接近, 藥物就不安全, 象氨茶鹼、毛地黃等。 小兒個體小, 新生嬰兒只有成人體重的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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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藥物的解毒功能和耐受能力均不如成人, 因此小兒用藥必須產格掌握劑量, 否則就起不到治療作用或發生中毒。

成人用藥, 一種藥基本上用一個統一劑盈,20歲的人和50歲的人都用同一個荊最。 .小兒不同年齡個體大小相差比較多, 例如兩個月的小嬰兒體正只有七歲兒童的1/5, 因此用藥劑盤決不能相同。 小兒年齡小時, 生長發育快, 年齡差幾個月, 而休重相差比較多, 如兩個月和十個月嬰兒體重競竟相差一倍, 用藥劑量也不應該一樣。 這就是小兒用藥的特點, 同一種藥物, 不同年齡, 甚至不同月齡, 應用劑量也不相同。

由於小兒用藥劑最複雜, 對副作用比較大的藥物必須嚴格按照休重或體表面積計算, 常需小兒科醫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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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常用藥, 如磺胺藥、常用抗菌素、退燒藥、止咳藥、助消化藥等可以根據成人用最按下列兩種方法拆算:

1.按體重折算法:成人體重以60公斤計算, 小兒體重可根據實際正最, 也可以估算。 一般小兒平均體重為:初生時3公斤, 5個半月時6公斤, 1歲時9公斤, 2歲時12公斤, 4歲時15公斤, 6歲半時20公斤, 9歲時25公斤, 12歲時30公斤。

2.按年齡估算法:

3個月用成人劑01/15,6個月用1/10,

1歲用1/6,4歲用1/4,6歲用1/3,12歲用1/2,

個別藥物可不按嚴格劑量計算, 例如青黴素、大多數維生素、鈣片等。

生後一個月之內的新生兒由於反應能力特別差, 用藥需十分慎重, 有病必須經小兒科醫生診治。 用什麼藥, 用多大劑最擴均需兒科醫生決定, 不能採取上列方法折算或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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