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行醫資格替人接生,
造成男嬰死亡、產婦子宮被整體切除。
昨日,
潛逃10年後,
今年49歲的女子蔡大鳳因涉嫌非法行醫罪在海澱法院受審。
受審時,
蔡大鳳說得最多的是:“我就不該去幫她這個忙。
”
丈夫服刑6年已出獄
本案發生在2001年,
當時警方認定的嫌疑人是蔡大鳳及其丈夫陳昌雨。
獲悉丈夫被控制後,
蔡大鳳很快就搬離了當時的居住地,
直至去年9月其在大興開一家小型超市時被正在開展“清網行動”的警方控制。
目前,
陳昌雨已因非法行醫罪服刑6年後出獄。
據檢方指控,
案發前,
現年49歲的蔡大鳳夥同其夫在海澱區後八家出租房非法行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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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經醫院搶救, 曹某的子宮被全部切除, 經鑒定為重傷。
自稱幫老鄉接生
昨日上午10點30分左右, 紮著馬尾長辮的蔡大鳳剛一被帶入法庭, 旁聽席上的一名女性家屬就掩面大聲哭泣。 蔡的丈夫、兒子等都沒有到庭。
蔡大鳳對指控全部否認, 稱當時產婦曹某和她都是老鄉, 還是遠房親戚, 同住在後八家出租房一帶。 她的丈夫因為在老家就是赤腳醫生, 來京打工後老鄉、親戚們也經常找他們看病, 案發當天是大家看到產婦曹某肚子疼得難受, 才和她說“都是老鄉, 你去幫她一忙吧”。
接生獲利100元
據蔡大鳳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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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材料顯示, 蔡大鳳剛到家, 曹某的丈夫金某急急忙忙趕來, 稱妻子曹某下體正在大出血, 蔡大鳳給了金某2000元讓他趕緊送曹某到海澱婦產醫院, 之後在該醫院曹某被切除了子宮。
至於為何給錢, 蔡大鳳稱不是出於害怕, 純粹是老鄉間互相幫忙。
檢方認為, 蔡大鳳在未取得醫生職業資格的情形下非法行醫, 造成事主的嬰兒死亡、子宮被切除, 已經構成非法行醫罪, 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本案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