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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用藥需權衡利弊

患者魏某, 女, 31歲, 2個月前分娩一健康男嬰, 2周前患者皮膚異常瘙癢、丘疹, 難以入睡, 診斷為皮膚過敏。 需要使用抗過敏藥物治療, 但患者認為這些藥物可能會影響嬰兒健康, 不願使用。 接診的年輕醫生對此也有點拿不定注意, 後來只好向皮膚科醫生求援。 因為患者皮膚過敏嚴重, 皮膚科醫生權衡利弊後, 認為需要使用抗過敏藥物, 但是不要選擇抗組胺藥物中對中樞神經系統作用強的異丙嗪、苯海拉明, 可以選擇對中樞神經系統影響相對較小的氯雷他定膠囊, 一次10mg, 1次/日口服。 患者遵醫囑使用3天后症狀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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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天后症狀消失。

禁用藥物多

該患者為哺乳期婦女, 藥物使用有一定禁忌, 有些藥物禁用, 有些慎用。 由於患者過敏嚴重, 而且影響到睡眠, 使用抗過敏藥物是必要的, 但應該儘量選擇對中樞影響小的抗過敏藥物, 以將藥物對嬰幼兒的危害減小到最低。 在抗過敏藥物中, 氯雷他定是選擇性地作用于外周的H1受體, 使用起來相對安全, 可以選擇使用。

除了抗過敏藥物外, 還有一些藥物是禁用的, 應該引起醫生們的注意。 例如, 磺胺類藥物可以導致6-磷酸葡萄糖脫氫酶(G-6-PD)缺乏的嬰兒發生溶血性貧血, 或者藥物從血漿蛋白中置換膽紅素而致新生兒黃疸;甲氰咪胍可引起中樞興奮, 使哺乳期小兒表現出躁動不安、不易入睡等症狀;四環素可導致嬰兒永久性牙齒變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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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 甲硫基咪唑(他巴唑) 藥物易進入乳汁, 抑制嬰兒的甲狀腺功能, 其他硫脲類抗甲狀腺藥如甲基硫氧嘧啶、丙基硫氧嘧啶也易進入乳汁, 對哺乳期幼兒造成影響。 而吲哚美辛、氯黴素、紅黴素、碘及碘化物、造影劑等藥物均禁止哺乳期婦女使用, 而口服避孕藥、茶鹼、強的松、異煙肼、巴比妥、阿司匹林等慎用。

按原則用藥

不過, 有時因為病情的需要, 即使禁用的藥物, 哺乳期婦女也需要使用。 所以, 禁用或慎用的藥物, 哺乳期婦女如何使用、怎麼使用, 需要權衡利弊, 可以堅持如下使用原則:

1、必須嚴格把握和控制藥物的適應症, 能夠不用的藥物儘量不用, 尤其是一些禁用藥物。

2、多種可供選擇的治療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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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均可產生不良反應, 則應該儘量選擇其中對嬰幼兒影響相對較小的藥物。

3、必須使用一些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時, 應該儘量在哺乳之後應用, 而且應該延長哺乳時間間隔, 必要時停止哺乳。

4、在使用對嬰幼兒有影響的藥物時, 要儘量縮短用藥時間和劑量, 不可用藥時間過長或超劑量使用。

5、藥物治療期間, 應該儘量避免同時使用其他對嬰幼兒有損害的藥物, 以防不良反應和危害加重。

6、在用藥前, 應將可能對嬰幼兒產生的危害告知患者, 用藥過程中應密切觀察嬰幼兒的健康狀況, 一旦危及嬰幼兒健康, 應該立即停用藥物, 必要時進行對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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