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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母親不宜母乳餵養

儘管大力提倡母乳餵養, 但是有的母親由於種種原因不適宜母乳餵養, 如果勉強實施, 會給嬰兒造成一定的損害。 一般說來, 患有下列疾病的母親不宜給嬰兒餵奶:

1.患有嚴重心臟病、慢性腎炎、糖尿病的母親, 為避免病情加重, 都不宜餵奶。

2.患有肝炎、結核病的不宜餵奶, 以免傳染嬰兒。 患精神病和癲癇病的母親, 若在餵奶時發作, 會對嬰兒造成傷害。 而且患病母親因為長期服用魯米那、安定片等藥物, 可隨乳汁進入嬰兒體內, 引起嬰兒嗜睡、虛脫、全身瘀斑等等, 因此不宜喂嬰兒。

3.甲狀腺機能亢進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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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藥期間也不要餵奶, 以免引起嬰兒甲狀腺病變。 患急性☆禁☆感染的母親, 在服用紅黴素、氯黴素、磺胺等藥物治療期間, 應停止給娶兒餵奶數天。 為了避免回奶, 應將乳汁吸出來倒掉, 待病好後再繼續哺乳。 生下患乳糖血症或苯丙酮尿症患兒的母親, 要立即停止用母乳及其他乳類製品餵養患兒, 以免患兒智力受到損害。

4.母親乳☆禁☆房患病, 如乳☆禁☆頭凹陷、乳☆禁☆頭糜爛, 乳腺炎等都不宜給嬰兒餵奶。

5.服用避孕藥或注射鏈黴素時, 也不宜讓嬰兒吃母乳。 母親患嚴重感冒或高燒時, 也要暫時中止餵奶, 等恢復, 之後再喂。 不宜母乳餵養的母親, 應該努力想辦法醫治自己的病患, 儘快盡可能地滿足嬰兒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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