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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研究稱孕婦駕車危險性增4成

孕婦駕車危險性增4成

孕婦可以開車嗎?孕婦到孕中期(16-27周)時, 由於胎兒體重增加, 孕婦體型變大, 行動開始逐漸變得不便, 因此在外出採購時, 許多孕婦都會選擇開車出行。 5月12日發行的加拿大醫學雜誌《CMAJ》電子版上, 加拿大多倫多大學醫學院Donald A.Redelmeier發表最新研究結果稱, 孕中期開車的孕婦發生重大事故的危險性增加4成。 他告誡稱:孕婦和醫生都應當對此給予關注。

孕婦“自駕”以外的交通風險不會增加

Redelmeier在該次研究中, 針對2006年4月-2011年3月加拿大安大略省生產的18歲以上婦女507262人進行了妊娠前及妊娠中事故情況的對比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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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顯示, 當女性自己駕車時, 妊娠前3年間每月發生177起交通事故, 妊娠中期則每月發生252起, 發生事故的危險性增加了42%。

妊娠過程中的事故發生率以孕中期為最高, 孕後期(28周及以後)與孕早期較少。 另外, 孕中期孕婦只要不是自己開車, 不管是步行還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 發生事故的危險性都未見增加。

另外, 發生交通事故的次數不受季節變化的影響, 但在一天中, 早晨發生事故最多, 晚上最少, 多發交通事故比單獨事故更多。

Redelmeier指出:“本次研究指出了妊娠期間開車發生交通事故可能對女性造成併發症影響, 妊娠過程中的開車安全及事故預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有關機構和部門應當加強對孕婦安全駕駛的指導和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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