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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宮產後再次妊娠應注意什麼

前次妊娠做了剖宮產, 子宮上有瘢痕, 如果癒合的不好, 或由於妊娠晚期子宮過度膨脹, 瘢痕有發生破裂的危險, 所以, 這些要在妊娠晚期特別注意下腹部是否疼痛, 醫生檢查時, 也特別小心地壓迫傷口部位的周圍, 以瞭解有無壓痛反應, 一旦有壓痛存在, 要警惕子宮先兆破裂的可能, 前次做過剖宮產的, 此次妊娠能否從分娩, 或仍需做剖宮產, 需由產科醫生來決定。 若再次剖宮產, 需在妊娠40周前提前做, 一般在妊娠38~39周時手術, 以防止自然臨產開始時, 陣陣的子宮收縮引起子宮破裂。

如無特殊情況不要過早做剖宮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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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胎兒不成熟。 如果決定從分娩, 通常是“試產”, 這意味著在限定的時間內如4小時, 看看子宮收縮開始後產程是否順利、迅速地進展, 因為產程過長, 所以有發生子宮破裂的危險, 在試產的過程中, 一定要有醫護人員的嚴密監護, 同時, 產婦本人特別要注意感覺下腹部原手術切口部位是否異常的疼痛, 任何異常都要及時告訴醫護人員, 若產程進展不順利, 隨時都要再行剖宮 產。 如果順利地分娩了, 產後醫生要探查子宮是否有破裂, 產婦本人也要十分小心地注意產後出血的情況, 以安全地度過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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