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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孩子多大時就該停止給他讀故事了

一點都不給孩子讀故事聽, 以及太早停止閱讀, 都是大錯特錯的。 美國國家閱讀委員會把朗讀描述為“孩子小學畢業之前都應該保持的一種習慣”。

委員會用最成功的企業之一麥當勞來舉例。 這個速食連鎖企業幾乎已經有半個世紀的歷史, 但它從未削減過它的廣告預算。 麥當勞每年花在廣告上的費用都比前一年有所增加;平均起來, 每一天的廣告費用超出100萬美元。 麥當勞的行銷人員從不會有這樣的念頭:“所有的人都已經知道麥當勞了, 他們應該會自動上門, 所以不必再在廣告上花大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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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給孩子朗讀時, 就像在為閱讀的樂趣做廣告。 但和麥當勞不同的是, 每年都在削減廣告預算, 而不是增加預算。 無論是在家裡或學校, 孩子越大, 就越少給他們讀書聽。 康涅狄格州的學校1990年所作的一項調查發現了這個典型的現象。 這項調查的對象是某個中產階級社區內的四年級到六年級的學生。 調查發現, 只有8%的學生在接受調查的前一天晚上, 有家人讀故事給他們聽。 大部分的老師也發現, 中高年級的學生也都有類似的現象, 那就是很少聽故事。 另一項針對研究生院的學生所作的調查也證實, 他們在小學中高年級的時候已經很少聽故事了。

家長(有時候是老師)常會說:“他已經四年級了, 怎麼還需要我讀書給他聽呢?送他去學校不就是要他學會自己看書嗎?”其實在這個問題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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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許多錯誤的假設。

假設某個學生的閱讀能力已經有四年級的程度, 這是很優秀的。 然而, 這個孩子聽故事時的理解力有幾年級的程度呢?大部分人從來不知道這中間是有差異的, 除非他們靜下來仔細地想一想。 舉個簡單的例子, 過去7年, 美國最受歡迎的電視劇是《天才老爹》(TheCosbyShow), 每星期都有好幾千萬人觀看這個節目, 甚至包括一年級的小學生。 即使這個節目現在重播, 估計它仍然是全世界收視率最高的節目之一。 猜猜看這個節目的劇本在撰寫時是針對什麼程度的人呢?這個劇本曾被送到專門的機構進行鑒定, 結果是, 大約具備小學四年級閱讀能力的人才能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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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 那些看這個節目的一年級小學生是否能自己閱讀它的劇本呢?這些幼小的兒童中, 大概有99%的人無法看懂。 然而, 當劇本由他人念出來, 也就是由演員說出來的時候, 他們就能夠理解。 研究兒童聽力的專家表示, 孩子的閱讀能力和聽力在八年級時會達到相同的程度, 在這之前, 通常聽力比閱讀能力強。 因此, 孩子能夠聽懂並理解那些複雜、有趣的故事, 卻無法自己看懂故事書。 這也是上天送給一年級孩子的最好禮物之一。 一年級的學生可能會喜歡四年級程度的書, 而五年級的學生也可能喜歡七年級程度的書。 (當然, 有時必須看書中主題的社會性程度而定, 有些七年級程度的書的主題超出了五年級學生的社會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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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不容易理解了。 )

既然已經說明孩子聽故事的理解能力和閱讀能力之間有很大的差異, 那麼應該可以瞭解為什麼當孩子大一點之後, 仍應該繼續讀故事給他們聽。 聽故事時, 除了家長和孩子(或老師和學生)之間的情感交流之外, 同時也將較高程度的詞灌輸到他們的耳朵裡, 最後, 他們會把這些詞傳輸到大腦, 並記憶下來, 從而增強他們的閱讀能力。

以上是對給較大的孩子朗讀的一些看法, 現在來談談較小的孩子。 如果在家裡或所教的班裡有才開始學習閱讀的5―7歲的孩子, 而正持續地讀故事書給他們聽, 那是非常好的, 請繼續下去。 但是如果還在讀那些詞很有限的書, 像蘇斯博士的《戴高帽的貓》或《老巴身上跳》(HoponPop)這類淺顯易懂的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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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可以說你正在侮辱6歲孩子的腦細胞!

看看這會是什麼樣的情形:一本只有225個字的書和一個已經掌握6000個詞的6歲的孩子。 這個孩子從4歲起就已經瞭解了那225個字, 並懂得如何使用它們。 如果這個孩子不問為什麼必須重複聽那些他早已學會的字, 那才應該擔心呢!

對一個6歲的孩子而言, 他才剛要學習自己閱讀, 這時孩子認識的詞雖然有限, 但在聽故事方面, 他可不是個新手, 他已經聽了6年, 可以說已經有很豐富的聽故事的經驗了。 而蘇斯博士所著的那些詞彙有限的童書, 是特別為了讓孩子自行閱讀而寫的, 這裡要強調的是, 那類書並不是用來由大人讀給孩子聽的, 其實蘇斯博士所寫的其他45本書中,大多數都比《戴高帽的貓》詞彙量大。除了這類詞彙有限的童書之外,也可以選擇一些已經被許多幼稚園老師證實非常有效果的短篇小說。

其實蘇斯博士所寫的其他45本書中,大多數都比《戴高帽的貓》詞彙量大。除了這類詞彙有限的童書之外,也可以選擇一些已經被許多幼稚園老師證實非常有效果的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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