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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擬修訂兒童法 重懲性侵罪犯

據韓國9月11日報導, 韓國政府將修改相關法律, 對兒童、青少年實施性暴力的罪犯將被判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即將量刑下限提高到10年, 這比殺人罪(5年)的量刑還嚴厲。

據悉, 韓國現行《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以下簡稱兒童青少年法)規定, 對19周歲以下兒童、青少年實施性暴力的罪犯將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外, 對於單純持有出現兒童、青少年淫穢視頻者, 也將加重處罰, 從現行的罰款加重到1年以下有期徒刑。

韓國女性家庭部10日表示, “將推進修改《兒童青少年法》, 大幅加強對傷害兒童的性犯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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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將在今年定期國會上提交這一修訂案。 ”女性部還決定, 對兒童、青少年為物件的性暴力罪行, 今後任何情況下都不適用“未經受害人同意不能處罰”的原則。

修訂案還規定, 以飲酒為由減輕對兒童、青少年性暴力罪犯刑罰的“飲酒減刑”今後一律不適用。 如果罪犯對兒童、青少年實施類似強☆禁☆姦等行為, 量刑將從目前的3年以上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兒童、青少年的強行猥褻行為的處罰也將從目前的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500萬至2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8萬至11.2萬元)罰款提高到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3000萬至5000萬韓元罰款。

此外, 將從本月16日開始實施一項《兒童青少年法》修訂案, 內容是門戶網站等網路服務提供商若不刪除或遮罩出現兒童、青少年的淫穢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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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2000萬韓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