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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發展的階段性

運動發展包括運動能力與動作能力兩個方面。 由於人的生理、心理能力是不斷發展變化的, 因此運動動作和運動能力也會隨之不斷發展變化。 人的運動發展大致可分為以下階段:

第一階段:反射運動階段。 胎兒和新生嬰兒的反射運動是發展的第一階段, 反射行為受皮下神經控制。

第二階段:為不成熟運動階段, 從新生兒至2歲時期。 這階段的運動包括有移動性活動, 如爬、蠕動、走等;也包括一些操作活動, 如想摸到某個地方, 抓住、放開某些東西;還包括非移動性活動, 如對頭、軀幹的控制, 在無説明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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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站立和如何坐下、起來等。

第三階段:是“基礎運動”階段, 包括開始時期、基本運動時期以及基本運動技能熟練時期, 約2歲開始, 直到7歲為止。

第四階段:“聯繫專業運動”階段, 這一階段從7歲以後開始。 又可從低級到高級分為3個相應水準階段:一般水準(或過渡水準)階段、專門運動水準階段、專業運動水準階段。

一般水準階段與基礎運動階段水準相似。 二者包括許多相同的運動, 然而前者發展水準更高, 更接近于形成個人或參加運動隊活動的運動技能。 例如, 擊打這基本動作, 就近於打網球或壘棒球的運動技能。

專門運動水準階段是在其後的11-13歲發展起來的, 這個階段要求更熟練、更能得到生理和心理滿足外, 還強調運動的構成、技巧和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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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運動水準階段是形成專業運動能力的階段, 根據專案不同、環境不同、個體差異不同, 開始的年齡有很大差別, 一般開始於14歲左右, 直到成年。 專業化能力包括對已形成知識的運用, 這種能力將影響孩子更進一步從事各種娛樂或進行體育比賽活動。

通過運動能促進生理發展和心理發展, 但同時運動發展又受生理發育和心理發展的制約。 因此, 運動時應考慮這些因素, 讓兒童從事生理、心理發展水準允許的、與其運動技能相適應的體育活動, 諸如各種體育遊戲、幼兒體操、舞蹈、游泳、武術、各種球類基本動作等, 以更好地促進身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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