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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兒童學前教育

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 是殘疾幼兒的早期教育, 按照心理發展規律和殘疾的特點, 在良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的影響下, 通過有益的教育和訓練, 以及醫療預防的措施, 盡力挖掘技能殘疾幼兒的潛力, 增進技能, 使殘疾幼兒的身心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發展。

我省的殘疾兒童進入普通幼兒園, 與健全兒童一起接受啟蒙教育。 3000名聾啞兒童通過聾兒語訓, 使他們得到康復, 從而具備接受教育的能力。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負責盲人按摩與盲人輔導工作;盲文、手語的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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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王作計劃;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審核頒發殘聯系統殘疾人福利企業證書;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絡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

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工作計劃;促進和開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高級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負責盲人按摩與盲人輔導工作;盲文、手語的推廣。 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王作計劃;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指導殘疾人組織興辦福利企業;負責審核頒發殘聯系統殘疾人福利企業證書;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絡的建設與工作;組織實施殘疾人康復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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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幼兒的學前教育包括托兒所和幼兒園兩部分的教育任務。 一般通過下列機構實施:

1、殘疾幼兒教育機構;

2、普通幼兒教育機構:

3、殘疾兒童福利機構:

4、殘疾兒童康復機構:

5、普通小學的學前班和殘疾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前班。

殘疾兒童家庭應當對殘疾兒童實施學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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