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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應先控制甲亢病情

問:您好!我今年32歲, 兩年半前患過甲亢, 但經過治療後, 一個月前抽血檢查各項指標已經回復正常, 情況算是比較穩定。 因為年齡不小了, 很想要個孩子, 但努力了大半年, 仍然沒有什麼動靜。 我們夫婦倆都做過檢查, 沒有問題, 懷疑是不是因之前得過甲亢有關係?若真是這樣, 有什麼辦法治療嗎?

解答:

甲亢患者是否能夠懷孕, 取決於甲亢病情, 還得由平時就診的醫生經過詳細體檢後才能作出最後決定。 倘若病情較輕, 則可以懷孕, 但孕前必須先行內科治療控制病情。 而且, 妊娠期間需密切觀測甲狀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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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內分泌科醫生共同管理患者, 及時調整抗甲狀腺素藥物用量, 孕期避免感染和情緒波動。

未控制的甲亢使妊娠婦女流產、早產、胎盤早剝等的發生率增加, 早產兒、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足月小樣兒等的危險性提高。 同時妊娠會加重甲亢患者的生理負擔, 使其甲亢症狀加重, 惡化孕婦的病情。 一旦懷孕, 妊娠高血壓綜合征的發病率比正常妊娠的人高10倍, 可能誘發甲狀腺危象, 威脅病人生命。

如果孕婦在妊娠期間必須服用抗甲狀腺藥物, 此藥物可通過胎盤。 這樣會抑制胎兒的甲狀腺功能, 因而造成胎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下症(甲低), 導致呆小症。 所以, 如果患者甲亢未控制, 建議不要懷孕。 如果患者正在接受抗甲狀腺藥物(ATD)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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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TT3或FT3、TT4或FT4達到正常範圍, 停ATD或者應用ATD的最小劑量, 可以懷孕。

孕後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並在醫生指導下治療, 盡可能地減少母、胎合併症的發生。

雖然不少研究證明甲亢病人生育能力下降, 給妊娠帶來一定的困難, 但甲亢治癒後, 生育能力可能完全恢復正常。 在甲亢有效控制3個月後, 月經即可恢復正常。 陳女士目前可能存在某些障礙導致不孕, 可先檢測卵泡發育。 對於甲亢引起的不孕症患者, 應在治療、控制甲亢的基礎上進行促排卵治療, 孕期合理控制, 多數可順利生出健康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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