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基本上都知道, 對孩子施加懲罰在塑造幼兒良好行為上的作用不如獎賞的作用大, 所以在使用懲罰時是很謹慎的。 其實, 不僅懲罰要適時適當, 就是獎賞也不能隨便使用, 否則可能會適得其反。
類似下面的情況, 做父母的都遇到過:兒子與母親一起在街上走, 兒子看中了一輛電動玩人火車, 于是央求母親給他買一個。 母親不答應, 兒子便站在柜臺前不肯走, 母親拉不動他, 就假裝著自己走了。 于是, 兒子放聲大哭并賴在地上, 引來很多人側目, 母親礙于情面, 回來給兒子買了玩具。 以后, 每當兒子的一些要求得不到滿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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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 孩子總會遇到各種性質的刺激或是產生各種要求, 這些刺激有些是孩子喜歡的, 有些是孩子所厭惡的。 如果一種刺激是孩子喜歡的, 能夠滿足他的要求, 那這個刺激就可以增加行為的出現率。 這種刺激就是獎賞物。 而父母運用獎賞物來增強孩子某種受歡迎行為的傾向, 就是獎賞。 一般來講, 獎賞是指當一種行為在某種情況下出現后即時得到某種獎賞物, 如果這種獎賞物能滿足行為者的需要, 則以后在那種情況下, 這種特定的行為出現的機率就會升高。 上面所舉的例子就是母親用滿足兒子的要求(買下玩具)獎賞了兒子哭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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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分析可知, 獎賞看似簡單, 但要真正地掌握它并能得心應手地應用, 不是件容易的事。 因此, 父母在實施獎賞時, 要注意以下問題:
(1)正確選擇幼兒的行為
父母應對幼兒具體的行為給予獎賞, 如, 幼兒乖乖地坐在飯桌前吃飯, 幼兒能在游戲之后將玩具收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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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正確選擇獎賞物
用來增強幼兒行為的獎賞物必須是有效的。 它應具備以下幾個特點:是幼兒需要、喜歡的;易于使用, 在所需要行為發生后能立即呈現;多次使用不至于引起幼兒的迅速滿足。 為較好滿足上述要求, 家長平時要留意孩子的興趣, 看孩子對哪些東西比較感興趣又容易提供。 獎賞的實施過程要注意:獎賞實施前, 可以把自己的打算告訴孩子, 以使孩子能明確自己的行為。 如, 父母可以對孩子說, 你乖乖地吃飯之后, 就允許你看動畫片;在所需要的行為出現后立即給予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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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孩子保持已經獲得的良好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