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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視的預防

診治弱視的重要原則是“早發現,早治療”.它直接影響弱視的治療效果.視功能發育完畢後發現弱視,為時已晚了,早期發現弱視在臨床上有十分重要意義.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學齡前體檢:一般的兒童尤其是幼兒園長大的兒童,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認,絕大多數都會認視力表.有條件的幼稚園要對孩子視力每年進行一次普查篩選,家長也可自購一張標準視力表,掛在光線充足的牆上,在5米遠讓孩子識別.檢查時一定要分別遮眼檢查,不可雙眼同時看,防止單眼弱視被漏檢,反復認真檢查幾次,若一眼視力多次檢查均低於0.8,則需帶孩子到醫院作進一步檢查.一般認為檢查最好不晚於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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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早發現異常苗頭.弱視兒童往往有除了視力低下以外的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頭、眯眼或貼得很近等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的現象,應儘早到醫院眼科檢查、確診,因為約有1/2的斜視合併弱視.上述其他異常現象也要引起重視和注意,要到醫院眼科檢查是否由眼部疾患引起.

另外,對於嬰幼兒和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幼兒,可作遮蓋試驗大致瞭解雙眼視力情況:有意遮蓋一眼,讓孩子單眼視物,若很安靜而遮蓋另眼卻哭鬧不安或撕抓遮蓋物,那就提示未遮蓋眼視力很差,儘早到醫院檢查.

總之,弱視的早期發現主要靠家長、幼稚園、學校、醫院的緊密配合,最主要的還是與孩子朝夕相處的家長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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