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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給寶寶選購玩具應具備的小常識

一、按適用年齡正確選擇玩具

安全的玩具在使用說明中或外包裝上都會標明該玩具的適用年齡範圍。 這主要有兩個含義:一是玩具本身是為該年齡段的兒童設計的;二是不在此年齡段的兒童使用該產品存在危險性。 選購時根據小孩的年齡和具體生理發育狀況、智力水準買些有助於學習技能技巧, 激發孩子學習興趣, 培養孩子的觀察力和智力, 有助於體格發展的玩具。

特別提示:對於三歲以下的小朋友, 家長絕對不能將含有的小零件(如小粒積木、小附件等)的玩具給其玩耍, 包裝用的塑膠袋也要收藏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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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讓嬰幼兒玩耍, 以免誤食誤用而造成窒息危險, 此外, 玩具均應在家長監護下使用。

二、不要購買“三無”產品, 購買時請認真閱讀玩具上的所有警示(警告)、使用說明及標識。

國家強制性標準GB6675-2003《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規定, 所有國內生產和銷售的產品都應標明廠名、廠址及合格證, 並應用規範漢字標明。 進口玩具應標明原產地、地區和代理、進口商在國內依法登記註冊的名稱和地址。

每一種安全的玩具都應視其特點, 對重要警示(警告)、適用年齡、適用場所、使用方法、電池安全使用說明、維護保養說明、所用材質的安全性等進行說明。 認真閱讀玩具上的所有警示(警告)、使用說明及標識則能將兒童在玩具使用中受到的潛在危險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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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限度地避免誤用玩具的危險發生。

特別提示:

(1)玩具潛在的一些危險會通過警示標誌對您做出警告。 如“非救生用品, 只能在淺水中使用”、“不適用於3歲以下兒童”等, 所以要認真閱讀玩具及包裝上的警示標識。

(2)閱讀理解使用方法和說明。 功能複雜的玩具, 應有詳細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電池做為動力的玩具應有電池安全使用說明。 組裝拼裝玩具不論是由成人組裝或兒童自行組裝都應有組裝程式圖。

(3)注意玩具的適用場所。 如騎乘類玩具僅適合在寬敞的院內平地上玩耍。

三、檢查玩具及其零部件的外觀與結構:

購買玩具時, 家長應檢查一下玩具及其零部件的外觀與結構:某些玩具或其零配件的邊緣因製造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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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存在銳利的毛邊或尖角、尖端, 容易割(刺)傷皮膚。 看看螺絲釘是否容易松脫、露出尖端。 電動或發條及有齒輪的玩具, 第一要注意其活動部件的間隙是否會夾傷手指;第二要注意其動力驅動機構是否外露, 以免受傷。 騎乘類玩具如腳踏車, 最好試坐、試騎, 以確定其重心穩定性。 另外, 如童車的轉動輪軸的齒輪沒有保護外殼, 則不要嘗試玩耍, 以免褲腳或腳趾被捲入或卡住。

購買填充類玩具(如毛絨玩具)時:家長應先以手指拉拉玩具的眼、鼻等小附件(小零件), 看看是否容易脫落, 再檢查拼縫邊的牢固度及填充口部份, 針距是否過大等。 避免小附件松脫和填充棉被掏出, 被嬰幼兒誤食造成窒息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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