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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真的自私嗎?他只是還沒學會分享

你覺得孩子好像很自私, 玩具都不情願分給鄰居玩;或是全家一起出遊時, 身為哥哥卻不幫忙照顧弟弟嗎?事實上孩子的心理發展過程當中, 只要適當的引導, 就會建立幫助別人的行為傾向, 在發展上叫做“利他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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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讓我們來瞭解一下, 利他行為的發展順序吧!

大多數的小朋友在一歲到一歲半左右會開始把玩具拿給大人, 尤其他們看到別人難過傷心的時候, 他們會跑去把自己的玩具拿給大人, 意思是要安慰他, 雖然這樣的想法還是站在自我中心的立場來看, 但是已經具備了關懷、願付出的心態。 稍微長大以後, 孩子會開始想知道對方為什麼會難過、對方需要什麼, 進而嘗試著按照對方的需求來給予。

發展上, 幼稚園時期的孩子比較傾向以滿足自我需求為主要行為目的, 到了小學一二年級會開始考慮別人的需要, 包括生理上的(例如:餓了渴了)、物質上的(例如:想要玩具)或心理上(如:想要有朋友)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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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他仍然只能以簡單的架構來理解和表達。 小學中年級以後, 會以人際關係取向來進行利他行為, “老師說要日行一善”, 因此他去做。 直到小學高年級以上, 孩子才會真正建立他們的同理心, 從別人的立場去感受、為別人著想, 願意主動付出和給予。 同時也會將社會規範價值判斷化為自己的價值判斷, 知道自己做的事情會對別人會有什麼影響, 也會比較懂得尊重別人。

雖然兒童為他人著想的行為會逐漸增加, 也是需要父母、師長的鼓勵才能助長並維持這樣的習慣呢!對與每個階段的孩子, 我們可以使用不同的鼓勵方式, 對於年幼的孩子, 提醒他:“XX(他最喜愛的老師或親友)說上次你有分玩具給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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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乖喔!”他就會因為這樣的行為討老師喜歡而特別服從。 對於中年級以上的孩子可以逐漸加強跟他講道理、分析別人的感受及需要, 説明他逐步建立同理心。 總而言之, 善用不同年齡孩子的心理, 在信任孩子的基礎下引導建立利他行為、適度約束他的自私行為, 才能讓孩子成為肯替人著想付出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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