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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做B超注意別犯錯誤

孕期間做B超檢查?每個准媽媽都不陌生, 因為B超不僅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先天缺陷寶寶的出生, 減少圍產期新生兒死亡率, 還可為准媽媽留下寶寶的四維彩超照片做留念。 這也使得很多准媽媽走進了孕檢B超的倆誤區:B超檢查越早越好, B超檢查多多益善。

錯誤一 B超檢查越早越好

實際上, 懷孕18周以內的孕婦最好不要做B超, 尤其是在懷孕早期(特殊情況例外, 例如對懷孕早期陰☆禁☆道見紅者, 需做B超檢查以確定胚胎是否存活, 能否繼續妊娠, 有無異常妊娠或葡萄胎等)。 因為孕2個月內若過多做B超, 可使胚胎細胞分裂與人腦成形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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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4個月時, 骨骼開始發育;5個月時, 胎心發育尚不完善;6個月時, 所有臟器發育均不完善。 過多做B超, 會抑制胎兒生長發育, 發生畸胎或死胎。 當時若是懷疑有畸胎者, 則屬例外。

B超檢查時間, 一般是在孕6個月以後。

錯誤二 B超檢查多多益善

孕婦不宜過多做B超。 一項調查顯示, 在懷孕期間做過5次以上B超檢查的孕婦與已做過3次B超檢查的孕婦作了比較後發現, 前者對胎兒生長發育的不利影響是後者的兩倍。 過多B超檢查對胎兒不利的原因, 是因為超聲波可造成大腦一時性的抑制, 同時還能抑制女胎的卵巢發育, 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胎兒生長發育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抑制。

孕期一般做3次B超。 第一次檢查是在孕18~2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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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單胎還是多胎。 第二次檢查是在孕28~30周。 此時做B超的目的是排查胎兒是否有體表畸形。 最後一次檢查是在孕37~40周, 進行臨產前的最後評估。

幸孕網提醒:孕期做B超, 必要但不可盲目

為監測胎兒的生長發育, 降低畸形兒和有缺陷兒的出生率, 孕期B超檢查是很必要的。 但有不少孕婦對做B超檢查的安全性心存恐懼, 且對怎樣合理B超檢查有很多疑問, 那麼, 孕期該做幾次B超檢查呢?

首先, 孕早期(特別是孕8周前)是胎兒各器官形成的關鍵時期, 也是容易導致胎兒畸形的重要階段, 通常是不需要B超檢查的。 除非對下列情況:陰☆禁☆道流血及腹痛者, 需排除異常妊娠, 如宮外孕、葡萄胎、稽留流產。 孕前或早孕時有盆腔包塊或子宮肌瘤的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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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B超檢查協助診斷, 為今後的治療提供依據。 停經時間不清, 根據症狀、體征難正確估計孕周者。 一般在孕10~13周檢查較為合適。

孕中、晚期胎兒各器官已經形成, B超檢查還是相對比較安全的。 從孕20周起就應定期進行B超檢查。 孕20周左右觀察胎頭、脊柱、心臟、肺、胃腸、雙腎、膀胱、外生☆禁☆殖☆禁☆器、四肢。 此時, 胎兒四肢舒展, 是四肢等大的畸形檢查的最佳時期。 孕24~32周重點觀察胎兒鼻唇部、心臟, 可發現鼻唇部、心臟的畸形情況。 足月妊娠(孕37~41周)注重胎位、臍帶、羊水、胎盤分期、估計胎兒大小, 臍血流瞭解胎兒安危。

此外, 有下列高危因素的孕婦更有必要在24~28周進行胎兒超聲心動檢查:有先天性心臟病史者;母體患糖尿病、結締組織疾病;妊娠期母體接觸過特殊藥物或受到感染;母體酒精中毒;高齡孕婦及不正常孕產史;胎兒心律失常、胎兒水腫、染色體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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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孕期需做上述3~4次B超檢查就足夠了, 但如果孕期出現腹痛、陰☆禁☆道流血、胎動頻繁、減少等異常及胎位不清, 還需根據醫生檢查情況酌情B超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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