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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媽媽該如何做產檢

養生之道網導讀:

孕媽媽該如何做產檢呢?按時產檢是保證胎兒健康發育的重要條件之一。 那麼孕媽媽該如何做產檢呢?下面養生之道網為您介紹有關的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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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的回顧

28歲的A懷孕兩個多月, b超檢查卻已經做了三次:第一次是擔心胚胎不在子宮裡, 第二次是想知道有沒有胎心, 第三次是想確定胎兒是不是正常發育。

“其實我自己也很糾結。 ”A頗為無奈地說, 即使沒有任何不適症狀, 也很緊張胎兒的健康狀況。 從第8周聽到胎心起, A差不多每隔一天就到醫院聽胎心, 否則整天惴惴不安。

據專家介紹, 在日常檢查中, 他們經常遇到類似於A這種產前過分焦慮的孕婦, 其中具有較高文化水準的“80後”孕婦占八成多。 一般醫生會告知孕婦懷孕3個月才需要做產檢建立孕婦手冊。

B已經懷孕5個月。 陪她一起到市婦幼保健院產檢的丈夫說, 自從懷孕後, B就非常謹小慎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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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正常的產檢, 她在市區其他醫院也做過單項檢查, 反復求證孩子的健康。 ”醫生說, B這是典型的產前焦慮。

二、盲目檢查會“打擾”胎兒

專家介紹, 准媽媽由於擔心自己腹中的孩子健康, 又沒有什麼經驗, 很容易過度緊張, 這樣對孩子的發育不利。 她提醒說, 產檢也應適時適度, 孕期產檢應在醫生指導下合理安排。 盲目、頻繁地做b超檢查, 有可能對胎兒造成不必要的“打擾”。

據瞭解, 一般來說, 孕期最好做4次超聲檢查:

首次檢查可在孕早期(12週末以前)進行, 若出現先兆流產等情況應及時做b超檢查;第二次檢查可在孕中期(孕13~27週末), 此時做b超檢查, 能夠清晰地看到胎兒各個器官的情況、羊水多少及胎盤位置, 可以早期發現異常或者畸形;第三次檢查可在孕晚期(孕28周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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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是瞭解胎兒的發育情況, 進一步檢查胎兒有無畸形, 特別是唇齶裂;最後一次b超, 可在接近預產期或臨產前時檢查, 目的是根據胎兒的頭徑、骨骼的測量值估計胎兒的體重, 明確胎兒的胎位, 來預測孕婦是否能自然分娩。

三、關於產檢最常見的三個問題

1、第一次檢查前我需要做哪些準備

第一次檢查前你要瞭解自己的直系親屬及愛人家族人員的健康情況。 如果有可能一定要他和你一起檢查, 特別是第一次, 他應該回答既往健康狀況, 有無遺傳病家族史, 同時他也可以諮詢、瞭解與懷孕相關的許多問題, 在整個孕期給予你最好的理解和幫助, 同時分享懷孕所帶來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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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檢查時間應從確診早孕時開始。 醫生一般要做雙合診檢查瞭解子宮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 作為預測預產期的依據, 對月經不規律者尤為重要。 月經規律, 但子宮大小與停經月份不符, 則應進一步檢查明確原因, 必要時給予治療。 同時醫生將給你測量基礎血壓, 檢查心肺, 測血、尿常規及相關檢查, 指導下一次檢查時間。 對於有遺傳病家族史或分娩史者, 醫生將會建議你做進一步檢查。 對於不應繼續妊娠者, 如孕早期病毒感染、接觸有毒物或患嚴重疾病等, 醫生將有可能建議你終止妊娠。 對於有異常但可以繼續妊娠的孕婦, 將加強孕期監護, 確保母嬰安全。

2、在以後約定的檢查中要檢查什麼

在以後約定的檢查中沒有第一次那麼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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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需要那麼長時間, 每次檢查是為了瞭解前次產前檢查後有何不適, 以便及早發現異常, 早期治療。 具體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

詢問前次產前檢查後, 有無頭暈、頭痛、眼花、陰☆禁☆道出血及胎動變化等異常情況出現。 有助於保證孕婦和胎兒在整個妊娠期及分娩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測量並記錄體重及血壓, 檢查有無水腫、貧血等情況, 複查尿常規及血常規, 瞭解有無尿蛋白及貧血等。 檢查孕婦有無患心、肝、腎、肺等重要臟器疾病, 有無陰☆禁☆道出血、浮腫、高血壓等妊娠併發症, 並給予相應的治療措施。 如果孕婦不宜繼續妊娠, 可早做人工流產。

測量宮高及腹圍, 瞭解胎兒大小判斷是否與孕周相符, 同時檢查骨盆、產道、複查胎方位,瞭解胎位是否正常,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這樣可以確定胎兒發育是否良好,如有異常儘早予以矯正,如果無法矯正,可以早日制訂分娩計畫,保證母嬰安全。

最後醫生會給你進行孕婦衛生宣教,並預約下次複診日期。

3、我多長時間做一次檢查

早孕時一定到醫院檢查一次:醫生將詢問你停經後的情況以及夫妻雙方有無與妊娠相關病史及遺傳病家族史,測量體重及血壓,做婦科檢查,瞭解子宮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從而初篩某些高危因素。如果12孕周內確診早孕並繼續妊娠者將進行登記及檢查,建圍產病歷,以後按期複診,一般應在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至28周;28~36周每兩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至分娩。孕期檢查一般需10~12次。

每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詢問前次產前檢查後,有無異常情況出現,檢查有無水腫、貧血等情況,測量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複查胎方位,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複查尿常規及血常規。有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檢查次數。

同時檢查骨盆、產道、複查胎方位,瞭解胎位是否正常,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這樣可以確定胎兒發育是否良好,如有異常儘早予以矯正,如果無法矯正,可以早日制訂分娩計畫,保證母嬰安全。

最後醫生會給你進行孕婦衛生宣教,並預約下次複診日期。

3、我多長時間做一次檢查

早孕時一定到醫院檢查一次:醫生將詢問你停經後的情況以及夫妻雙方有無與妊娠相關病史及遺傳病家族史,測量體重及血壓,做婦科檢查,瞭解子宮大小與孕周是否相符,從而初篩某些高危因素。如果12孕周內確診早孕並繼續妊娠者將進行登記及檢查,建圍產病歷,以後按期複診,一般應在4個月開始,每4周檢查一次至28周;28~36周每兩週一次;36周後每週一次至分娩。孕期檢查一般需10~12次。

每次檢查的主要內容為:詢問前次產前檢查後,有無異常情況出現,檢查有無水腫、貧血等情況,測量體重、血壓、宮高、腹圍,複查胎方位,聽胎心,必要時進行B超檢查瞭解胎兒在宮內情況,複查尿常規及血常規。有高危因素者需要增加檢查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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