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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運動不宜過於劇烈

孕婦適當運動和活動可以調節神經系統的功能, 增強心肺活力, 促進血液迴圈, 有助消化和睡眠, 也有利於胎兒生長發育。 但孕婦一定要禁止參加過量的活動和劇烈的運動。

不宜肩挑重擔, 不要提舉重物和長時間蹲著、站著或彎著腰勞動。 這樣過重的活動會壓迫腹部或引起過度勞累, 導致胎兒不適, 造成流產或早產。

常騎自行車的孕婦, 到妊娠6個月以後, 不要再騎自行車, 以免上下車不便, 出現意外。

不要參加跑步、舉重、打籃球、踢踢球、打羽毛球、打乒乓球等體育運動, 這些運動不但體力消耗大, 而且伸背、彎腰、跳高等動作幅度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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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引起流產。

妊娠8個月以後, 孕婦肚子明顯增大, 身體笨重, 行動不便, 有的孕婦還出現下肢浮腫以及血壓升高等情況, 這時應儘量減少體力勞動, 不宜幹重活, 只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輕活。 在家務勞動中, 要注意不做活動量大的活, 更不要使勞動時間過長, 使身體過於疲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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