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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中期產前檢查的時間和專案

妊娠中期, 每4周進行一次產前檢查(16、20、24、28周)。

孕中期檢查內容

1、每次體格檢查測量血壓、體重、宮高、腹圍、胎心率, 並注意有無下肢浮腫;

2、複查血常規及時發現妊娠合併貧血, 複查尿常規及時篩查妊娠高血壓綜合征;

3、孕15~20周建議做唐氏綜合征和神經管缺陷的血清學篩查;

4、孕20~24周建議做B超篩查胎兒體表畸形;

5、孕24~28周建議做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50g葡萄糖篩查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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