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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如何確診妊娠期糖尿病

1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

50g糖篩檢查標準:

血糖超過7.8mmol/L以上, 且糖耐空腹血糖5.6mmol/L、1小時血糖10.3mmol/L、2小時血糖8.6mmol/L、3小時血糖6.7mmol/L。 若這其中的任何一項達到或超過異常時, 就可以診斷為糖耐量異常。 然後醫生一般會讓孕婦進行糖耐量試驗, 以便確診。

75g糖篩檢查標準:

空腹血糖、1小時血糖和2小時血糖其中一項達到或超過5.1mmol/L、10.0mmol/L、8.5mmol/L, 則可認為患妊娠糖尿病。

提醒:若是孕婦的糖篩結果資料靠近但未超過臨界值, 孕婦無法判斷自己是否患病, 則可以諮詢醫生意見, 決定是否需要進行其它專案的檢測, 如糖化血紅蛋白檢測等, 可進一步確診妊娠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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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妊娠期糖尿病篩查方法

糖篩查試驗時間:

孕期常規血糖篩查時間定為妊娠24-28周, 如該次篩查正常但又有糖尿病高危因素存在, 應在妊娠32-34周複查。 對有症狀者, 應在孕早期即進行糖篩查。

糖篩查試驗方法:

隨意口服50g葡萄糖, 服糖後1h取靜脈血測血糖, 血糖值≥7.8mmol/L為糖篩查異常, 應進一步進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

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是檢查人體血糖調節功能的一種方法。 正常人口服一定量葡萄糖後, 在短時間內暫時升高的血糖隨後不久即可降至空腹水準, 該現象稱為耐量現象。 當糖代謝紊亂時, 口服一定量的葡萄糖後則血糖急劇升高, 經久不能恢復至空腹水準;或血糖升高雖不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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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時間內不能降至原來的水準, 稱為耐量異常或糖耐量降低。

12 3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糖尿病篩查時注意事項

1、檢查前兩周減少澱粉、糖份的攝入:

儘量少食主食, 少吃麵食, 米麵等主食一天最好不超過半斤。 早晨最好不要喝大米粥, 可以用牛奶來代替。

不吃高油脂食品, 儘量不吃含糖食品, 這裡的含糖食品指的是不經過任何轉化, 直接能被人體吸收的含有精糖的甜食、飲料, 甚至是水果, 例如:巧克力、可樂、荔枝、甘蔗、大量的西瓜等。

水果要限量, 尤其是含糖量高的水果。 雞蛋不要放在晚餐吃。 多吃蔬菜, 每日不少於500克, 以補充維生素和纖維素。 多飲水並適度運動。 飯後多散步以消耗掉過多的糖份。

2、糖篩或糖耐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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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以吃清淡的素食為主, 米飯也最好少吃。

3、做糖篩前一天晚上8點以後不要進食, 水也要少喝。

4、做糖篩時, 喝糖水的時候不要大口吞, 一點一點的喝, 不過要在3-5分鐘之內喝完。 喝完後最好多走動, 這樣一個小時內能量會有所消耗, 會幫助降低血糖濃度。

5、喝完糖水後要掌握好抽血時間, 喝完後一個小時進行抽血。 如果從7點10分開始喝, 7點20喝完, 那要到8點20分才能去抽血。

6、孕婦最好自備一些食物等做完糖篩後進食, 以免長時間饑餓導致身體不適。

4 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標準-妊娠期糖尿病怎麼辦

1、飲食上

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婦宜食血糖指數低、高膳食纖維含量、易消化清淡的食物。 並且無論吃什麼, 都需要注意適量, 妊娠期糖尿患者應少吃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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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5―6餐適宜。

糖尿病適合吃什麼:

蔬菜類:黃瓜、番茄、青菜、芹菜等;

水果類:柚子、獼猴桃、草莓、青蘋果。

蛋白質類:瘦肉、牛奶、魚類等;

主食類:最好選擇粗糧如玉米麵、蕎麥面、燕麥面做成的饅頭。

2、藥物治療

妊娠期糖尿病若是在嚴格執行和長期堅持飲食控制都無法控制血糖含量時, 應在醫生的指導下用胰島素控制血糖水準。

一般來說, 妊娠不同時期機體對胰島素需求不同, 妊娠32~36周胰島素用量達最高峰, 妊娠36周後胰島素用量稍下降, 特別在夜間。

3、分娩處理

妊娠期糖尿病會影響孕婦的分娩, 原則上來說, 應該通過方法儘量推遲終止妊娠的時間。 血糖控制良好, 孕晚期無合併症, 胎兒宮內狀況良好, 應等待至妊娠38~39周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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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血糖控制不滿意, 並且有其他的併發症出現, 經過及早抽取羊水, 瞭解胎肺成熟情況, 促胎兒肺成熟, 胎肺成熟後應立即終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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