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併心臟病

妊娠合併風濕性心臟病、冠心病、心肌炎、心律失常或由妊娠引起的心臟病, 統稱為妊娠合併心臟病。 在妊娠合併心臟病患者中, 先天性心臟病占35%~50%, 位居第一。

 

 

 

診斷

如果妊娠期發現有水腫、明顯的心臟雜音, 可以用心電圖及心臟超聲檢查, 可以輔助診斷妊娠合併心臟病, 當然如果妊娠前有心臟病病史, 發病的概率就更高些。

 

妊娠合併心臟病對母體的影響

輕度的心臟病, 心臟代償功能尚好, 在醫師的指導下多能耐受妊娠。 對於嚴重的心臟病, 易併發心力衰竭, 危及孕婦和胎兒的生命。

對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所致心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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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處理不及時, 發生心力衰竭者較多。 曾有心力衰竭病史者, 妊娠後發生心力衰竭的概率增多。

凡35歲以上的妊娠合併心臟病者近期預後較差, 因為心臟病的病變程度隨年齡的增長而加重, 心臟的代償功能隨年齡增長而減退。

無論哪一類妊娠合併心臟病, 凡併發妊娠高血壓綜合征、嚴重貧血、嚴重感染或其他疾病者, 其預後均較差。

妊娠合併心臟病者預後的好壞與處理有一定關係。 病情嚴重而複雜者, 如診斷正確, 治療及時, 用藥恰當, 可取得較為滿意的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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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併心臟病對胎兒的影響

孕婦心臟功能不全者, 其胎兒發育遲緩, 體重較輕。

孕婦患紫紺型先天性心臟病或嚴重的風濕性心臟病, 可引起早產、死胎或死產。 妊娠合併先天性心臟病者, 其子女發生先天性心臟病的可能性較無先天性心臟病孕婦要高。

如果出現這些症狀, 可以採取以下措施來應對。

早期發現, 早期治療。 孕婦活動後咳嗽或夜間咳嗽, 白晝好轉者, 常為心力衰竭的先兆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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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不可判斷為上呼吸道感染而延誤治療。

充分休息、充足睡眠及保持精神愉快。 休息時孕婦取半坐位, 嚴重呼吸困難者, 暫時取雙足下垂體位, 以減少回心血量和心臟的負擔, 最好每夜睡眠8小時, 中午休息1小時。 保持愉快的心情, 以免引起心臟病發作。

加強營養及糾正貧血。 食用高蛋白飲食, 保證每日攝取蛋白質80克, 少攝取糖類食品。 食用鐵劑或含鐵豐富的食品, 如豬血、痩肉及豆製品。 妊娠後期可口服硫酸亞鐵, 以維持血紅蛋白正常水準。 妊娠期體重增加不應超過10千克。

及早控制感染。 妊娠期的任何小手術和外傷均應及早應用抗生素, 防止上呼吸道感染引起心力衰竭。

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孕早期最好每兩周去醫院檢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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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20周後應每週檢查一次。 加強對孕婦心臟及胎兒生長發育情況的監護, 儘早安排住院分娩。 或聽從醫師的建議決定是否繼續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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