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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劇吐會威脅孕婦生命 與早孕反應的區別

衛生站屬于超范圍經營 家屬要索賠60萬遭拒

本報訊 (記者唐紅杰)重慶打工仔夏凡和女友未婚先孕后結婚, 新婚第13天, 妻子段鳳妊娠劇吐, 到大朗鎮沙步第二工業區衛生站就診, 輸完液回家后仍然嘔吐不止, 被送往黃江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夏凡向衛生站索賠60萬元, 但衛生站只愿出4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

衛生站輸液6小時后死亡

重慶打工仔夏凡在大朗鎮沙步第二工業一家工廠做工。 今年3月, 夏凡的女友段鳳懷孕了, 6月7日, 夏凡和女友奉子成婚。

6月30日上午8時許, 夏凡成婚后的第13天, 段鳳連續多天出現惡心和嘔吐等妊娠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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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還吐了血。 在婆婆的陪同下, 段鳳前往沙步第二工業區衛生站就診。 醫生簡單訊問一下情況后就給段鳳輸了氨基酸、葡萄糖和維生素等液體。

6月30日下午4時許, 段鳳回到家中吃了一點稀飯, 不久又出現了嘔吐。 當晚10時許, 段鳳暈倒在洗手間里, 被送往黃江醫院因搶救無效死亡。

孕婦死于水電解質紊亂

昨天下午, 記者了解到, 沙步第二工業區一生站的經營范圍只有內科、外科和兒科。 針對死者家屬認為衛生站沒有對死者進行尿液或血液的化驗才導致死亡的說法, 衛生站負責人李先生說, 衛生站沒有條件進行化驗。

事后, 大朗鎮沙步衛生站向廣東醫學院司法鑒定中心申請司法鑒定。 鑒定報告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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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鳳的死亡不是因為藥物過敏也并非其他疾病造成, 主要是因為妊娠劇吐導致機體大量脫水、水電解質平衡紊亂致心肺功能衰竭死亡。

報告認為, 對于妊娠劇吐患者的治療原則, 除了補充維生素、氨基酸、葡萄糖外, 還應依據化驗結果, 補充電解質鉀和鈉, 以糾正體內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

家屬索賠20萬元遭拒

昨日, 夏凡告訴記者, 他認為衛生站屬于超范圍經營, 對這次事故負有全部責任, 索賠60萬元, 但衛生站覺得太高不可能賠償。 經過村委會數次調解后, 夏凡把要求降到了20萬元, “一尸兩命, 這是最低的要求了”。

昨天下午, 夏凡和衛生站負責人再次進行了調解, 衛生站最終只愿意支付“4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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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站負責人李先生說, 他們如果不同意這個條件就只能到法院起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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