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高危妊娠該怎麼辦

醫學上將下述情況下的妊娠稱為高危妊娠

(1)年齡小於18周歲或大於35周歲, 或者身高在1.5米以下的孕婦。

(2)孕前患有糖尿病、腎炎、心臟病、原發性高血壓、結核病、病毒性肝炎等較為嚴重的內科疾病者。

(3)曾經有過異常孕產史者, 如習慣性流產、早產、難產、胎兒畸形、新生兒死

亡等。

(4)本次孕期內出現異常妊娠的情況, 或者估計本次分娩可能發生困難, 如臀位、橫位、頭盆不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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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妊娠的危險性隨時可危及孕婦和胎兒安全, 不但能使胎兒發生畸變, 出現殘疾, 甚至死亡。 所以一旦確診, 醫師會將孕婦列為重點臨護對象。 預防高危妊娠實際上從孕前就要開始。 首先應認真做好婚前檢查, 聽從醫師的建議, 決定是否生育;其次, 孕前就須積極治療所患的內科疾病。 如果已經懷孕了, 那就要做好早孕檢查, 而且在整個孕期內必須增加常規檢查次數, 千萬不要因為暫時還沒有明顯的自覺症狀而疏忽其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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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出現問題, 應當聽從醫師的勸導, 不可一意孤行。

 

孕婦及其家屬要與醫師充分合作, 如實反映病情, 遵照醫囑, 這樣才能使問題得到較為妥善的解決。 除此之外, 孕婦本人也需積極配合, 如注意營養與休息, 睡眠時儘量採取左側臥位;伴有胎盤功能減退、胎兒生長遲緩的孕婦, 注意多攝取高蛋白、高能量食物, 補充足量的維生素和鐵、鈣等元素;為了提高胎兒對缺氧的耐受力, 可採取定時低流量吸氧(每曰2 ~ 3次, 每次30分鐘)和靜脈滴葡萄糖、維生素C及必需氨基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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