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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添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班級一周兩例須停課

    13日上午, 市衛生局通報上周(5月3日至5月9日)本市的疫情信息。 上周, 本市報告一例手足口病死亡病例, 這也是今年第二例死亡病例。

    上周本市報告手足口病1603例, 比去年同期上升78.11%。 患者以散居兒童和幼托兒童為主。 截至2010年5月9日, 全市共報告手足口病病例7377例, 較去年同期(5922例)上升24.57%。  

    13日上午, 市衛生局和市教委聯合發布通知, 加強托幼機構及小學手足口病防治。

    鑒于手足口病多發于0-5歲學齡前兒童, 通知要求, 幼兒園、托兒所一旦出現重癥或死亡病例, 或1周內同一班級出現2例及以上病例, 建議病例所在班級停課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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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周內累計出現10例及以上或3個班級分別出現2例及以上病例時, 建議托幼機構停課10天。

    對于手足口病確診患兒, 其病愈后需由學校所屬地段保健科開具復課證明方可返校。

    通知要求, 全市各級各類小學、托幼機構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傳染病防治工作第一責任人。

    托幼機構所在幼兒每天早晨入園和中午午睡時, 設專人對所有幼兒進行觀察檢疫;小學校要在小學生上第一節課和下午第一節課時, 由班主任負責檢查了解班內學生身體狀況。

    一旦發現發熱或皰疹疑似手足口病病例后, 應及時上報單位所屬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或衛生院, 同時安排患病兒童到醫院就診。

    近期, 各區縣衛生和教育部門將對轄區托幼機構和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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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外來民工子弟及自辦學校進行一次全面認真檢查, 重點包括消毒隔離措施落實情況及食品、生活飲用水衛生、洗手設施等。

    根據通知要求, 對由于防控手足口病措施落實不力而引起手足口病傳播流行的單位, 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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