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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避孕後多長時間適宜懷孕

當今社會競爭激烈, 許多年輕夫婦都選擇婚後暫時不要孩子, 等事業有成, 經濟穩定後, 才考慮生育之事。 這是值得提倡和鼓勵的, 但有些人卻又因此產生了疑問:避免生育當然就得採取避孕措施, 現在的人們大多採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避孕, 很多人擔心今後會在懷孕時懷上畸形胎兒, 因而憂心忡忡, 甚至有些人要求人工流產。 避孕藥的致畸效應確實存在, 但是也不必過於擔心, 研究表明, 避孕藥的致畸效應與停藥後受孕的時間間隔密切相關, 只要在停藥後掌握好懷孕時機, 胎兒的安全和健康就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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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的醫學工作者對避孕藥的致畸效應進行了大量細緻的研究。 研究資料顯示:在妊娠前6個月內曾服用避孕藥的婦女, 其自然流產胎兒染色體畸變率有增高趨勢;妊娠時誤服避孕藥以及停藥後1個月內妊娠的嬰兒, 其先天畸形發生率有增加的趨勢;大劑量避孕藥對人體細胞DNA有損傷作用, 但停藥後可以修復。

服避孕藥剛停藥後不宜受孕。 停藥後1~3個月, 機體即可恢復排卵, 但此時不宜妊娠。 避孕藥有抑制排卵和干擾子宮內膜生長發育的作用, 懷孕後產生品質不高或畸形胎兒的可能性也增高, 最好在懷孕前3個月就停用。 一般三次正常的經期後, 身體基本恢復正常週期, 這時嘗試懷孕, 受孕成功率和品質會有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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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期間可以用避孕套、子宮帽或體外射☆禁☆精等避孕措施防止懷孕。 若在恢復正常週期前懷孕, 胎兒的品質將難以保證, 預產期的計算也較為困難。 萬一在此期間懷孕, 應主動到醫院就診, 向婦產科醫生說明詳情, 諮詢意見, 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進行染色體、羊水的檢測及超聲波檢查, 正確處理此次妊娠。 此外, 有些藥物對孕婦及胎兒的影響和傷害是極其巨大的, 所以從孕婦自身和胎兒的角度考慮, 為了安全起見, 在服用藥物前應諮詢醫生。

如孕婦患有需要長期服用藥物的疾病, 計畫懷孕前應詢問醫生, 在醫生指導下確定能否懷孕和適宜受孕的時間, 並在懷孕期間和醫生密切配合。 各種藥物的作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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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泄時間及途徑, 以及對生殖細胞的影響及維持時間各不相同, 懷孕前後的用藥是複雜而危險的, 需要有專業知識的醫務工作者的指導。 取環後使用宮內節育環避孕的婦女應當在取環後2~3次正常月經週期後再懷孕。 無論上環時間長短, 節育環作為異物都對子宮黏膜有一定的影響。 子宮是孕育胎兒的場所, 子宮內膜在受精卵著床後發生改變, 子宮內膜迅速發生蛻膜變, 成為胎兒發育和成長不可缺少的部分。 如內膜有損傷、炎症或既往有炎症, 則猶如貧瘠的土壤, 受精卵不能在其上“種植”或不能正常發育, 例如子宮內膜發生蛻膜變不完全, 使胎盤形成障礙或缺損, 胎兒與母體的物質交換無法正常進行, 可能產生胎兒發育不良、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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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於出現死胎、流產等情況。 而且, 如果子宮底部內膜有損傷、炎症, 受精卵著床位置和胎盤發育不正常, 有可能形成前置胎盤或分娩時胎盤早剝, 對母嬰都會有生命危險。 另外, 子宮內膜和胎盤有重要的內分泌功能, 分泌大量的蛋白質激素、肽類激素和類固醇激素, 以適應妊娠的需要和促進胎兒的生長發育。 例如, 在胚泡著床的子宮內膜發現多種肽或蛋白質物質, 它們可抑制母體對胚泡的排斥反應, 維持胚胎的生長發育;胎盤分泌的人絨毛膜生長素可調節母體與胎兒的糖、脂肪與蛋白質代謝, 促進胎兒生長。 所以, 上節育環的准媽媽取環後, 必須讓子宮內膜有一個恢復期, 即從優生角度考慮一般應在來過2~3次正常月經後再懷孕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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