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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必須引產,會有危險嗎?

有些孕婦不愿做引產, 不希望已經在體內生長發育了多月的孩子未足月就引產, 這意味著將失去孩子或將要得到不足月的小寶寶。 有些孕婦甚至不顧自身有病, 也不考慮將來嬰兒是否畸形, 盲目反對引產, 這樣可能造成更壞的結果。 有以下情況的孕婦是必須引產的。
病癥發生在孕中、孕晚期, 孕婦全身小血管收縮, 出現血壓升高、頭痛、頭暈、.蛋白尿、下肢水腫, 經過治療后病情無好轉, 這些情況下孕婦繼續妊娠容易發生子癇或心肝腦肺腎等嚴重并發癥, 也會引起胎盤早剝致子宮內大出血:使胎兒缺氧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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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胎兒死在宮內的危險。 應及時引產, 誘發子宮收縮, 促使早些分娩。 一旦胎兒娩出, 病因就去除,
由于孕期身體的變化, 加重了孕婦腎臟的負擔, 從體內排出的大量蛋白, 會使胎兒在宮內生長受限, 比正常孕月的胎兒小。 孕晚期, 如果腎炎癥狀不能得以控制, 并有加重的趨勢, 在胎兒可能存活時, 應積極引產及早分娩。 羊水過多時。 子宮底急驟升高壓迫孕婦的胃, 甚至使心臟移位, 常使孕婦感到心悸、憋氣, 不能平臥, 影響睡眠和飲食。 如確診胎兒畸形, 應立即終止妊娠, 進行引產以減輕母體負擔。
如果孕婦發現胎動消失, 經醫生檢查診斷胎死宮內者, 應引產及早排出死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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