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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幼稚園是寶寶的責任

單位離家很遠, 每天耗在路上的時間要兩個小時, 所以送媛媛是全班第一名的早, 而接她的時候要到了全校倒數第幾。 自我解嘲, 媛媛上幼稚園比誰都划算, 每天在學校要多待一個半小時哩。

起先, 媛媛不怎樣計較, 天天見到我像快樂的小鳥, 可是有一天, 她突然抱怨了起來:“媽媽, 你要早點接我回家。 ”
“啊?這有點難呀。 ”
“可是別的小朋友都走了, 就剩下我自己。 ”小傢伙顯得很委屈。
我怎麼對她講呢?“這樣吧, 媽媽要是晚接了, 你就打媽媽PP作為條件交換, 好嗎?”
“好啊。 ”

第二天, 我和她的約定兌了現, 媛媛象徵性地打了我的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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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她又說了:“媽媽, 你要早來接我, 我不打你PP, 這樣多好。 ”

看樣子這個辦法只能實施一兩次, 我只能跟她講道理,希望能“曉之以理, 動之以情”, 於是, 我開始給她講“責任”。

我說:“媽媽按時上下班是媽媽的責任, 你好好上幼稚園是你的責任, 老師在學校照顧你們是老師的責任。 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好自己的事情, 這樣才對。 ”

“責任呀, 那是不是我的‘責任’很大?”媛媛似懂非懂, “好吧, 我乖乖地等你來接我。 ”

這是讓我欣慰的回答, 媛媛長大了, 懂得聽道理, 但心裡對孩子充滿了內疚何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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