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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歲的孩子角色遊戲的內容

3~6歲孩子在家裡可以玩這樣一些內容的角色遊戲:
第一類, 反映日常生活的遊戲有“娃娃家”、“幼稚園”、“托兒所”等。
第二類, 反映周圍生活的遊戲有“醫院”、“百貨商店”、“公共汽車”、“理髮店”、“菜場”、“照相館”、“食品店”、“動物園”、“公園”、“交通”等。
第三類, 反映社會和工農業勞動的遊戲有“工廠”、“解放軍”、“火車站”、“郵局”、“博物館”、“公安局”、“法院”、“派出所”、“建築工程隊”、“機器人展覽館”、“電視臺”、“銀行”等。
3~4歲的孩子以第一類為主, 4~6歲的孩子以第二、三類為主。 即使4~6, 歲的孩子玩第一類遊戲, 其內容也較前豐富。 例如, 玩“娃娃家”的遊戲, 3~4歲的孩子主要以燒飯、看病等為情節;而4~5歲的孩子就反映出更廣泛的家庭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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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給孩子過生日”、“走親訪友”等。
孩子到了5~6歲時, 在遊戲中, 能反映出父母在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了, 如上班、評文明家庭, 甚至反映出鄰里之間關係, 可見其內容更豐富更深入了。 怎樣指導3—4歲的孩子玩角色遊戲
3~4歲孩子玩角色遊戲, 直接依賴於玩具, 他們是有什麼玩具就玩什麼遊戲, 離開了玩具, 遊戲也就停止了。 因此家長首先要為孩子提供玩具, 並要教會孩子怎樣使用玩具。
3~4歲孩子, 對角色的意識不太強, 遊戲的主題和角色, 常帶有不穩定性, 玩的內容, 情節很簡單, 常常重複一樣的活動。 同時理解力較差, 控制力不強。 所以成人應該與孩子一起參加遊戲, 擔任遊戲中的一個主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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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角色說話, 幫助孩子逐步增強角色意識, 穩定遊戲情緒。 慢慢地讓孩子擔任遊戲的主要角色, 家長給予配合、指導, 以增強孩子的目的性和控制力, 並逐步建立起角色遊戲的簡單規則。
遊戲結束後, 孩子往往撒手不管, 不會收拾玩具。 這時成人可以自己收拾, 但要吸引孩子參加, 協助整理, 逐步培養起玩後收拾好玩具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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