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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兒童行為準則

當孩子到了可以和你辯論的年齡時, 你應告訴他什麼是行為準則。 他長大後應該意識到行為準則是建立在彼此的責任和義務的基礎上。 不要指望孩子會盲目地順從, 其實, 辯論和規勸好於強迫;不要強迫一個2歲的孩子, 那只會導致一場意志和情緒的對抗。
然而, 如果你能耐心地和孩子討論為什麼這麼做是錯的, 而那麼做又是對的, 那麼, 你會發現孩子對這些問題很感興趣, 會更願意做那些你要求他人做的事, 因為他明白你讓他那麼做的原因。  
然而, 你不要每件事都插手, 不要命令孩子——該去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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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不要過分地給孩子施加壓力, 讓他對自己的行為或安全負責任, 因為, 他還沒成熟到那個年齡。 當你認為時機成熟時, 除非在你認為孩子難以管束時, 才可以強行對他發號施令, 否則的話, 委婉一點的方式也許效果更好。  
良好的行為準則應該給孩子以選擇的自由, 成長的過程也是學會把握機會和自由選擇的過程, 孩子必須像學習其他事情那樣學習這種技能。 當你給孩子選擇的機會時, 你應該認真地選擇:要讓孩子感到它很簡單, 怎樣決定都無關緊要。 然而, 當你的決定已經做出時, 千萬不要愚弄孩子讓他去做徒勞的選擇, 你不能欺騙他。  
何時按行為準則要求孩子
按行為準則要求孩子的時機可分成幾種類型: 
口當孩子的安全或他人的安全遭到威脅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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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包括作危險的運動, 玩危險的玩具, 或在家附近發現包括火、電和利器之類的危險用具。 你必須定下規則, 例如何時可以玩煙花爆竹, 何時可以在外麵點篝火或野餐。  
口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已經學會尊重他人的願望和讓他人感到愉快。 嚴格要求孩子無論何時何地對任何人都要體貼周到, 樂善好施, 大公無私, 彬彬有禮。  
口關於誠實的問題幾乎沒有絲毫的選擇餘地。 對自己的孩子, 要嚴厲地對待他們的撒謊和偷竊行為。 從不懲罰他們, 而是向孩子講清:無論情況多糟, 無論這錯誤看來多可怕, 說出事實總比撒謊更好、更容易, 對撒謊行為的懲罰總比對講出犯錯誤事實的懲罰更嚴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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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想讓孩子知道, 我更欣賞講真話的勇氣, 做人要有勇氣對所做事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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