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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歲嬰幼兒數學邏輯發展規律及認知特點

4個月, 逐漸具備“客體永存”的初步意識, 通過玩有線拉扯玩具, 建立物體間初級的因果關係(一拉就動);

5個月, 開始感知到物體數量多和少的不同, 並作出不同的反應;

6個月, 確立了“客體永存性”, 開始尋找失落的玩具或物體;

7個月, 能感知到物體的大小區別, 並會在同物品中選擇拿取“大”的那個;8個月~10個月, 對拉線玩具的因果和邏輯關係進一步確立;

11~12個月, 懂得用手指表示“1”;

1~1.5歲, 能區分“1”和許多;能找出一樣的物品(配對)、按自然數的順序說數(1、2、3……);

1.5歲~2歲分類和歸類:會準確地運用量詞;知道“1”和“許多的不同;從能把一樣的(同樣、同色、同質地的)物體進行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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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能從物體不同的認知特點進行分類, 如同顏色不同形態或形狀的物體、同形狀不同顏色的物體、同質地不同顏色等方式, 對物體進行相同和不同類別的區分。

2歲半-3歲, 以物量物。 “5”以內的點數, 懂得物體的配對、分類、歸類、及物體相互之間的邏輯關係, 並能通過排列、排序找到、總結出事物的內在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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