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宝宝网

及時排除寶寶的視覺障礙

 

“視覺障礙”是什麼?從狹義的角度理解,它是指“中心視力降低”;從廣義的角度理解,它指的是“視功能障礙”,比如雙眼單視功能障礙,視野缺損,光覺與色覺異常等。而“中心視力降低”就是人們常說的“視力下降”。在日常生活中不定期是佔有比較主要的地位,它往往是眼病的重要臨床表現。

假如兒童患“視覺障礙”(即“視力下降”),及時請醫師診治,對於兒童恢復視力和避免視力進一步下降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說很多情況下,都是由於及早的發現才使寶寶的視力得到有效的恢復。但是通常情況下,小寶寶不能夠向家長或老師表達視力下降的準確感受,家長每天早出晚歸忙於工作,等到發現情況時,已經過了最佳治療時期,這種情況恐怕只能借助家長和老師的細緻觀察,才能及時發現問題。

嬰兒在出生後的頭兩個月裡,眼光一般是不移動的,到了3個月,他的眼光就會跟著目標移動。4個月後,嬰兒看見色彩鮮豔的玩具或物品,就能用手去撫摸,寶寶到了7-12個月,開始爬動和玩玩具時,家長就要注意他是否有行動遲緩,笨手笨腳的表現。

假如寶寶1歲以內沒有出現上述問題,說明不存在先天性視力缺損,但家長仍不可放鬆,因為寶寶如果不注意用眼,視力還會下降,到了4-7歲階段,家長要觀察他看物體的姿勢,比如他是否歪著頭看東西看書、寫字時,兩眼是否和書本、紙張貼得很近;看電視的時候,是否總坐得近些,家長剛叫開他,不一會兒又湊過去(請注意,不一定都是被螢幕上的情節所吸引);有沒有經常地眯著眼睛看遠處;有沒有常說眼睛不舒服、頭疼(對於眼眶周圍的不適,兒童可能常會表達成“頭疼”)。

父母除了平時注意觀察寶寶的一舉一動以外,最好的辦法是在寶寶3-4歲以後,開始定期地檢查寶寶的視力,至少應該每半年一次,根據視力的好壞來判斷眼睛的功能和屈光狀態是否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