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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梯突然連續下滑50米 懷孕兩個月的孕婦受驚次日流產

5月12日上午, 剛懷孕兩個月的石泉女子田女士乘坐水岸郡城社區電梯時, 不料電梯斷電後從十幾樓下滑到了地下室, 十幾分鐘後才恢復供電。 當晚田女士發現自己異常出血, 第二天確診為流產。

電梯連續下滑約50米 孕婦被困十幾分鐘 昨日, 田女士向記者回憶起驚魂一幕:“當時(12日上午9時許)我準備乘電梯回位於5單元18樓的家中, 一個推手推車的拉沙工人也在裡 面, 電梯上升到大約16樓時突然斷電, 緊接著電梯便往下滑落, 當時我嚇得渾身發抖, 大聲呼救, 拉沙工人也嚇得縮成一團。 ”漆黑中她摸索著按了呼叫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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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 分鐘後, 維修人員切換了備用電源, 她這才注意到螢幕顯示電梯已滑落至負一層, 也就是說斷電後電梯已經連續下滑了約50米。 “當時感覺呼吸不暢, 兩腿發抖。 ”田女士說, 回家後她感覺腹部絞痛, 以為是嚇到了, 想著睡一覺就能好。 下午6時許, 她一覺醒來發現腹部更加疼 痛, 去廁所時發現異常出血。 她趕忙打電話報警, 並電話諮詢了大夫, 對方稱沒有大的出血可以先在家觀察。 第二天一早, 田女士在石泉縣人民醫院經B超檢測, 確 定已經流產。 接診大夫: 流產與驚嚇過度可能有關 田女士表示, 她今年34歲, 有一個7歲大的孩子, 本想要個二胎, 此前兩次孕檢均正常, “沒想到坐個電梯就把寶寶抖掉了。 ” 當日接診的醫院婦科大夫宴如珍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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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B超檢查結果看, 田女士的情況屬於不完全流產, 也就是胎兒的一部分已經掉落。 田女士的情況是否與電梯滑落有關?宴如珍介紹說, 不完全流產在孕期的各個階段都有可能發生, 劇烈運動、子宮鬆弛、多次流產、藥物、驚嚇過度等原 因, 都有可能造成這種後果。 “如果坐電梯時驚嚇過度, 會導致下體出血增多後胎兒一部分脫出, 客觀上來說, 兩者可能有一定關係。 ” 涉事電梯上月通過驗收 去年底已實際使用 記者在水岸郡城樓盤看到, 涉事電梯已停用。 記者來到該社區物業辦, 一位施工方工作人員稱物業人員未上班, 記者說明情況後留下電話, 但一直未得到答覆。 “當天電力公司進行線路檢修, 對縣城部分區域予以停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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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巧當事人進入電梯轎廂, 電梯失去動力後, 在採取自我保護措施的制動情況下, 轎廂有下墜情況。 ”石泉縣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監管股工作人員林晨介紹說, “事發後我們調取監控, 並要求暫時停用該電梯。 ” 據瞭解, 涉事電梯今年4月初通過安裝驗收, 可實際上在去年11月便已開始使用。 對此, 該局特種設備監管股一工作人員稱, 該社區物業公司存在管理不規範的問題, 之後會對此事進行調查。 >>業內人士: 電梯斷電後失去動力可能下滑 但一般很快會刹住 電梯遭遇突然斷電後, 為何會從16樓一直滑落至負一層?從事電梯安裝銷售的業內人士余剛介紹, “每部電梯均有安全鉗起到保護機制, 且供電安裝有雙回路電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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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電後電梯失去動力便會下滑, 但一般下滑50釐米就會被安全鉗刹住, 切換到備用電源後電梯便可以正常使用。 像這種直接滑落到負一層的, 我以前並未遇到 過。 餘剛介紹, 取得資質的電梯品牌在品質上一般不會存在多大問題, “如果不是品質問題, 那麼很有可能是安裝、維護不規範。 ” >>律師: 保修期內電梯發生故障致傷害 開發商和生產商應共同擔責 如果業主因電梯故障造成人身傷害, 應該由誰來負責呢? 律師事務所陳輝律師稱, 在保修期內的電梯發生故障造成傷害的, 應由開發商和電梯生產商共同承擔責任;此外還要看維保公司是否盡到維保責 任, 如果電梯因維保公司失職發生故障造成意外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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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保公司也應負主要責任;最後, 對於社區公共設施, 物業應盡安全管理保障責任, 如果物業沒有盡責, 則 應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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