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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子爭奪戰不要讓孩子受傷

離婚父母若是在法庭上陷入親子爭奪戰, 吃虧的一方常常是孩子的父親。 但無論如何, 最終受傷的總是孩子——他們將不可能再擁有一個完整如初的家。 請看 《衛報》記者特蕾西·麥克維就此采寫的報導。

奪子官司也許持續數年

保羅結束了在阿富汗的6個月出差生活, 回到英國, 回家時竟發現鑰匙打不開自家的房門。 “是我老婆把房門鑰匙換了, 這房子的貸款還由我還呢。 ”他說, “我進不去, 只聽到孩子在屋裡和夥伴玩。 當時我的感受難以言喻, 如同噩夢一樣。 離婚時, 我老婆雇了一個律師, 跟我談財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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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我要跟孩子保持聯絡, 錢不重要。 我要孩子, 不要錢, 那位律師很吃驚。 ”

保羅的孩子現在3歲8個月, 但他有整整2年沒見到爸爸了。 目前保羅正深陷於奪子官司中。

若放在過去, 一般情況是法庭怎麼判, 公眾就怎麼接受, 因為公眾總覺得法庭判決是有利於孩子的。 但時代不同了, 英國的《家庭法》明顯沒有考慮到父親在孩子成長中同樣扮演著重要角色這一事實, 同時也忽略了親子爭奪戰中孩子會受到傷害這一問題。 法官的判決明顯偏向於女方, 而男方不過獲得了為數不多的探視機會而已。

請把子女權益放在首位

“男方, 既有父親一方, 也有祖父一方, 在監護權上常常覺得司法對他們不公。 ”司法部有關人士也承認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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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家事法庭最高法官尼古拉斯·沃爾先生上周日作了 《家庭不能少了父親》的動情演說, 他提到有的人在離婚過程中“綁架孩子作為‘人質’, 以換取自我利益”, 而孩子會很受傷。

媒體認為, 《家庭不能少了父親》的演說, 標誌著為父親維權的方式在轉變。 以前曾有民間組織把離婚的父親扮成超人, 以示威遊行等方式爭取權利, 如今的維權卻將子女的福祉放在首位, 比以往更加人性化。

里茲·愛德華茲是一位知名家庭律師, 多年在打算離婚的夫婦之間調解斡旋, 她主張家裡的糾紛應在家裡解決。 “通過多年工作, 我們發現了讓衝突淡化的辦法, 就是給這些想離婚的夫婦提供相關的資訊。 ”她說, “認清子女在其中受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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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就不那麼在乎監護權, 不那麼爭著上法庭了, 而是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 為爭奪孩子而對簿公堂需要很大開支, 很多人支付不起這筆費用, 於是他們選擇私底下解決。 你瞧, 他們私底下不是解決得很好嗎?不管父母做什麼, 看在眼裡、記在心裡的是孩子, 因此父母需要好好想一想, 自己到底為孩子帶來了什麼。 我們律師所做的工作, 就是喚醒父母, 讓他們弄清自己究竟有沒有把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 ”

失去聯絡可能出於無奈

英國政府做過統計, 目前有1/4的孩子的父母處於分居或離婚狀態。 在離婚家庭中, 只有11%的孩子能實現跟父親在一起的時間與跟母親在一起的時間一樣長。

40%左右的父親, 會在離婚之後兩年內跟孩子失去所有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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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放棄與孩子聯絡, 放在過去, 會被看作是父親不負責任;而今天, 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這是父親實在出於無奈, 造成這種無奈的不僅包括與前任配偶的爭鬥, 還包括目前司法制度在保障父親與子女保持聯絡上的不力。

“我們組織的成員多數都是普普通通的男人, 他們沒有顯赫的家世, 需要朝九晚五的工作來保障家庭日常開支。 家庭, 對他們很重要, 失去了家庭, 對他們來說就是失去了一切。 今年, 我們就有5個人因家庭破裂而自殺了。 ”“真正的父親享有司法權利”組織主席麥克·凱利如是說。 “成立這個組織, 在有些人看來很滑稽可笑, 但你知道現在有多少父親和祖父在遭受著痛苦嗎?每個月我們都會接到很多父親打來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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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因抑鬱而想自殺, 難道我們不該採取行動, 結束造成他們痛苦的根源嗎? ”

他認為政府在這方面尚未拿出措施來, 但該組織的維權行動已引起公眾和家事法庭的注意。

“共同撫養”聽起來很美

伊恩·朱利安, 現年49歲, 是英國為數不多的享有 “孩子由離異父母共同撫養”權利的父親之一。 但該共同撫養也是有條件的, 他每隔一周才能去寄宿學校探望兒子 (讓兒子上寄宿學校本身就違背了他的意願)。

“第一次見律師時, 我說要和前妻共同撫養孩子, 他說這種情況幾乎是不可能的。 但我已做好充分準備, 我準備去見100位律師, 直到有人肯幫我為止。 ”

幸運的朱利安後來如願以償, 他目前在“真正的父親享有司法權利”組織做義工。

“每隔一周才能去探望兒子一次,雖是法官給予的‘賞賜’,但時間太短,不足以與孩子建立感情。”父親角色研究中心主任艾德里·伯吉斯說,“若想真正讓父親走進孩子的心裡,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離婚後,如何與父母雙方協調好關係,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必不可少。孩子僅僅擁有父母中的一方肯定不行。 ”

伯吉斯同時指出,真正實現“家庭不能少了父親”,光靠法官的開明還不夠。“儘管在過去30年裡,父子間的互動不斷加強,但單親家庭中多數都是母親在撫養孩子,很少見到父親單獨撫養孩子。 ”

“法庭確實在監護權問題上偏向母親,但要讓母親放棄監護權也很殘忍。真正的雙方共同撫養,並不是說你光盡好自己的責任就行,還要替對方分擔一些事才行。可是如果能這樣無私,又何必離婚呢? ”伯吉斯說。

“每隔一周才能去探望兒子一次,雖是法官給予的‘賞賜’,但時間太短,不足以與孩子建立感情。”父親角色研究中心主任艾德里·伯吉斯說,“若想真正讓父親走進孩子的心裡,還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離婚後,如何與父母雙方協調好關係,對孩子的健康成長必不可少。孩子僅僅擁有父母中的一方肯定不行。 ”

伯吉斯同時指出,真正實現“家庭不能少了父親”,光靠法官的開明還不夠。“儘管在過去30年裡,父子間的互動不斷加強,但單親家庭中多數都是母親在撫養孩子,很少見到父親單獨撫養孩子。 ”

“法庭確實在監護權問題上偏向母親,但要讓母親放棄監護權也很殘忍。真正的雙方共同撫養,並不是說你光盡好自己的責任就行,還要替對方分擔一些事才行。可是如果能這樣無私,又何必離婚呢? ”伯吉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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