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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流產后出血時間延長的原因和處理辦法

造成藥物流產后出血時間延長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①妊娠蛻膜或滋養葉組織殘留。
②凝血塊在宮腔內存積。
③子宮內膜炎或殘留組織感染。
④子宮收縮或復1日不良。
⑤凝血功能障礙(流產前未查出)。
◎個體差異(年齡、孕產次、剖宮產史、子宮位置異常等)。 出血時間較長并發感染:大約有20%藥物流產的患者, 流產后出血時間較長, 最長可達1~2個月, 最后還得行清宮術, 因而增加感染機會。 藥物流產時雖已排出絨毛胎囊, 但子宮內的蛻膜組織是慢慢排出的, 故出血時間較長, 平均18~20天。 部分婦女會因出血多、時間長而導致貧血或并發子宮內膜炎、盆腔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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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處理方法:予抗炎藥物、止血劑和酌用子宮收縮劑。
5.動態檢測血絨毛膜促性腺激素變化, 根據絨毛膜促性腺激素結果酌情處理。 因此, 藥物流產必須到具有急診刮宮手術和輸液等的醫療機構, 在專門培訓的醫生篩選指導下應用, 并按規定服藥、觀察、隨診, 以便及時發現問題, 及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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