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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動計數的方法和意義

胎動是子宮內生命存在的象徵。 數胎動是孕婦自我監護胎兒情況的一種簡易的手段。 孕婦18-20周開始自感有胎動, 夜間尤為明顯, 孕29周-38周為胎動最頻繁時期, 接近足月略為減少, 一般每小時3-5次。 如胎動異常應警惕胎兒宮內窘迫。 缺氧早期胎兒躁動不安, 表現為胎動明顯增加, 當缺氧嚴重時, 胎動減少減弱甚至消失, 胎動消失後, 胎心一般在24-48小時內消失。 孕婦自28周開始應自數胎動。

計數方法:於每天早、中、晚固定時間各數1小時, 每小時大於3次, 反映胎兒情況良好。 也可將早、中、晚三次胎動次數的和乘4, 即為12小時的胎動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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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12小時胎動達30次以上, 反映胎兒情況良好, 少於20次, 說明胎兒異常, 如果胎動少於10次, 則提示胎兒宮內缺氧。

數胎動時應取臥位或坐位, 思想集中, 可用一些小巧物品(如硬幣或紐扣等)做標記或記錄於紙上, 以免遺漏。 若連續胎動或在同一時刻感到多處胎動, 只能算做一次, 得等胎動完全停止後, 再接著計數。 若胎兒長時間持續胎動, 也應該警惕。 胎動的強弱和次數, 個體差異很大, 有的12小時多達100次以上, 孕婦自數一段時間後會得出一個常數, 以後便可以此為標準, 進行自我監測胎兒的安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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