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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兒在媽媽肚子裡呆的時間越長越好嗎

胎兒在媽媽肚子裡應該呆280天左右, 此時出生的嬰兒是成熟嬰兒, 皮膚呈白色微帶粉紅色, 表面有一層白色的脂肪, 胸部發育良好。 如果超過預產期2周以上仍未分娩稱為過期妊娠。 這時的胎兒在子宮內就不能再得到足夠的養分了, 因為胎盤的功能開始老化(到目前為止, 胎盤為什麼老化的原因尚不太清楚)。 這種胎兒出生後就像小老頭一樣, 脂肪少, 分娩時也容易造成難產或胎兒宮內缺氧。 要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最主要是定期進行產前檢查, 在醫生密切監護下引產。 也有些孕婦超過預產期2周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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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醫生檢查後, 無過期妊娠的表現, 很可能月經記得不准或月經不規律, 或碰巧排卵和懷孕時間錯後, 所以醫生會詳細詢問月經史, 是否在停經6周就開始有早孕反應, 初次胎動時間是否在停經18—20周等, 以幫助孕婦及醫生正確判斷。  

總之, 胎兒在媽媽肚子裡如果呆了280天以上, 一定要到醫院去檢查, 不能在家坐等, “瓜熟蒂落”的舊觀念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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