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
我們沒有以一個生硬的角色突然出現在孩子面前,
而是讓孩子參與到我們的再婚計畫中來。
讓孩子參與選擇,
讓孩子有說話、發表意見的機會。
我們幫助孩子分析問題的所在,
讓他們明白如何正確地認識和評價一個人,
讓他們知道接愛一個人和瞭解一個人需要過程和時間。
孩子也是懂得是非的,
當他們慢慢明白,
這個即將進入他生活的人,
不光要分享他的親情,
同時也要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時,
也就不再拒絕了。
交往了一段時間後,
我們組建了新的家庭。
其次,
經常談心交流,
打開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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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進瞭解,
相互鼓勵,
一起面對。
由於兩個孩子都是中學生,
有一定的判別和理解能力。
他們對於家庭的變故、父母的選擇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努力讓孩子知道,
事情既然發生了就必須去面對,
所有的事情並不像想像得那麼好,
也不像想像得那麼糟。
當年父母離婚時,
你會覺得不得了了,
天塌了,
事實怎樣呢?你依然是你。
現在我們重新組成家庭也並不會像想像得那麼好,
也會遇上這樣那樣的問題,
這需要我們四個人共同面對,
每個問題都有多種解決方法,
不同的方法就會有不同的結果,
只要我們都用真心、愛心、接納、寬容的態度對待家庭每一個成員,
我們一定能過得很好。
以前我們經歷了太多的爭吵、動盪,
現在我們都應該得到快樂、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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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尊重孩子的意願,
理解孩子的心情。
我們沒有硬逼著孩子叫“爸”“媽”,
不讓孩子為難,
因為孩子會在潛意識裡覺得,
稱呼繼父母為“爸”“媽”就是對不起自己的親爸、親媽。
倒不如讓孩子叫“伯伯”“阿姨”輕鬆自如,
至於以後是否改稱“爸”“媽”,
則由個人視情況決定。
我們從日常生活的點滴之中感化孩子,
有意識地增加一家四口一起活動、一起外出的機會,
節假日我們分成兩組比賽打羽毛球、撲克牌,
一起旅遊,
一起走訪彼此的親戚,
並有意識的將兒子、女兒一起介紹給別人,
讓孩子感受到我們是一個整體,
是有福同享有難同擔的一家人。
第四,
容忍孩子的一些習慣。
對不良的生活習慣要循序漸進地幫助他們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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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也不是—味地要求孩子完全服從、適應自己,
否則容易引起孩子的逆反和仇視。
必要的時候,
甚至對孩子的某些不良的生活習慣、學習習慣做出暫時地忍讓,
不操之過急,
留給孩子一定的時間和空間。
我和丈夫通過言傳身教,
對兩個孩子起到了潛移默化的影響。
第五,
寬容第一次失敗的婚姻。
我們從不限制孩子與親生父母的交流,
這樣不僅讓孩子能夠得到更多、更完美的親情,
還贏得子女對我們的感激之情,
至少不會或很少在生父(母)面前說我們的壞話。
他們的生父(母)也因此減少對我們的仇視,
甚至有點感激我們,
從而使我們的家庭生活和諧、寧靜。
如今,
我們已經一起幸福地生活了5年。
5年的家庭生活,
讓我們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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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是根特殊的紐帶,
它凝聚著濃情深意,
把我們緊緊地纏繞在一起。
當然日常生活中也少不了一些小摩擦,
可每次我們都能用真誠的愛和理解把這些不快融化掉。
今年的母親節女兒還給我買了兩朵鮮花,
兒子在畢業檔案裡也填上了我與先生的名字。
由於我們新組建的家庭溫馨和睦,
近日還被縣婦聯評為五好家庭。
因為愛,
因為教育得當,
讓本來因為單親而顯得不幸的兩個孩子得到了幸福。
或許,
眾多類似家庭,
可以從我們身上得到一點啟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