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是不應該懷孕的。 如果父母雙方均患某種精神病, 其子女患病率為40%, 如果父母中一方患精神病, 其子女患病率為20%, 大大高于普通人群的總患病率。
從優生、優育角度來看, 精神病患者不宜結婚、生育。 精神病人之間的結合更讓人擔心, 如果他們有了子女, 很可能是精神病患者。 即使子女不發病, 但由于患者本人沒有自制能力, 不能獨立生活, 更談不上養育子女。
精神病患者經過長期治療, 如果已經治愈可以考慮結婚, 但婚后最好不生育, 至少在精神病完全治愈后2~3年以后, 已停服治療精神病藥物的情況下再考慮生育為適宜。